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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种与死亡不相衬的美丽,因苍白卸去所有修饰,反而真实。
像塞落满嘴新鲜的杨梅,嚼不开,又来不及咽下,只得往外找出路,夜莺的唇上,挂着涔涔红浆。
余夜昇三步踱过来,掰他的嘴。
里头黏腻腥滑,血肉一片。
血水滚下来,弄臟余夜昇的手,他敛眉,方罗帕一时无从找起,想来是昨夜倒错,不知丢到哪里。
“张嘴!”满手血腥,余夜昇暴虐地撬夜莺的牙。
一截断掉的调羹柄血淋淋的掉出来,余夜昇心惊,他藏了这样锋利的东西,竟然用来对付自己。
“阿三!”余夜昇连叫了好几声,才把阿三的魂从夜莺身上拽回来,“去叫车!”余夜昇突然不高兴阿三看夜莺的眼神,不是厌恨,远比厌恨更焦灼,说不清是什么。
连带他也一起恨上怀里奄奄一息的夜莺,为他轻而易举地让自家兄弟沦为蠢货,为他临到濒死还要带着一副美丽的皮相,到他面前晃一晃,留下点印象。
干脆弄死他罢,余夜昇想,成全他,毁了他,一了百了,一笔勾销。
“哥……阿哥……”夜莺张嘴,含糊不清叫了一声。
余夜昇懵了,一只透着死气的手,冰凉凉攀到他的面上,夜莺用看前世情人的眼光,湿润的,倔强的,长久把他凝望:“阿哥……”他艰涩呜咽,“疼……我疼……”
人人喊他阿哥,余夜昇却在夜莺单调的重覆中听出爱恨痴缠。
“知道疼,为什么还做傻事?”
夜莺不答,尤似弥留之际,恋恋不舍:“阿哥,我冷,你抱抱我,抱抱我……”
“哥,我要死了,我的枕头底下封了十二块银元,干凈的,你去取来吧。”
“哥,埋我的时候,不要草席,草席有虫,咬人,疼……”
“哥,我不想走,我走了,你怎么办?谁来陪你……”
一声“阿哥”,剪刀一般剖开一肚坏心肠,黑心又搏动。
这会儿他倒不鄙夷污臟腥臭了,由得夜莺将血做朱砂,染红他心口青白的长袍:“你不会死的。”他好似活阎王,能断生死,“我不叫你死,你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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