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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大营是建在一处地势较高的矮山之上,应该是兵家常说的易守难攻之地。而警戒的卫所则设立在山脚下还要往外的地方。对于这些高敏珠还是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原身的父亲高通达就是某处卫所的一个小小警卫。
赶车的太监名唤阿黄,嘴里嘟囔着什么听不清,估计对于带着高敏珠四处溜达这项差事有点不情愿。天气又冷,周围虽说被灯光点亮了,但是说不准还有野兽出没,月亮山林什么的,有什么好看的!搞不懂贵人们的心思。
若是贵人倒也罢了,不过是贵人跟前的小太监,也比自己高贵了吗?高敏珠此刻在阿黄眼中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讨厌极了。
若论察言观色,高敏珠可不输于这清宫中的大多数人,稍一琢磨也就明白了阿黄大概所想,无非是看不上自己。不过高敏珠可不是怕事的人,你越是看不上我,我越是要蹦跶的欢畅,把对方气的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才是乐趣所在啊。
“阿黄公公,我隐约瞅着,那边是一片柿子林,我们提了灯去摘柿子吧,回头给四爷尝尝鲜。”
阿黄顺着高敏珠的手往那边看,哎呦……还真是一溜七八颗野生的柿子树,上边黄灿灿的可不是柿子?这个小太监目力还真好。可是没有工具,他们怎么摘呢,回头把衣裳刮花了主子跟前失仪,可是要打板子的。
有心想不去,可是高敏珠已经把四爷搬了出来,心里又痒痒的,是个讨好主子爷的好机会呢。
“那我们去瞅瞅?你这个小太监还挺机灵的,难怪入了主子爷的眼。”
阿黄语气酸溜溜的,自己在宫中当赶车的太监当了好几年,迎来送往的,伺候的也很周到,怎么不见有主子看上自己?更不用提赏赐斗篷了,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就这样两人转悠到柿子树下,柿子树是最好爬的树木,枝桠低矮,高敏珠将斗篷一脱铺在地上,三两步就窜上了最近的一颗柿子树,一边招呼阿黄公公收柿子,一边吆喝着灯掌近些,将阿黄公公指使的团团转。
两个人热热闹闹的折腾了将近一个时辰,除去掉在地上烂掉的,还用斗篷兜了整整二三百颗甜软喷香的金黄柿子,高敏珠将柿子分成了两份,一份还用四爷的斗篷兜着准备自己拿走,另一份则被阿黄公公用衣衫兜了捧在怀里。
“阿黄公公,这柿子是我们两个人一起摘的,主子爷留一半就可以了,另一半你拿回去和大家分着吃。”
原本还存了故意将柿子掉在阿黄身上,或者将他衣服蹭上臟东西的小心思,然而劳动令人身心愉悦,高敏珠在劳动中和阿黄公公建立起了革命般的友谊,起初那点宫女太监们拜高踩低的小心思也都散去了。要不怎么说,劳动人民的感情最真挚呢,累的都快趴下了,哪里有时间和心思勾心斗角?
所以呢,宫斗什么,都是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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