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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顾长渊,沈薇薇 更新:2025-10-12 04: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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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书中首辅的早逝原配,我果断在流放路上和离。别人哭诉北地苦寒,我默默圈下荒地,
种出来亩产千斤的土豆。开荒田,建作坊,日子红火得像开了挂。直到蛮族入侵,
我献上高产粮种,救活边关万民。新帝钦赐牌匾,那个曾嫌我碍眼的渣前夫,
如今却跪在我门前求复合。---林间漏下的几点天光,惨白地照在泥泞里。
沈薇薇喉咙干得发烫,每咽一下都像有砂纸在刮。脚上的镣铐磨破了皮肉,每走一步,
都钻心地疼。她听着前后传来的压抑啜泣声,脑子里却异常清明——她穿书了,
成了那本《锦绣荣华》里,对男主顾长渊爱得卑微、最终在流放路上郁郁而终的原配沈氏。
一个连名字都模糊、只存在于男主回忆里,用以衬托他与后来女主情深不渝的炮灰。
前方一阵骚动,押解的官差骂骂咧咧地挥着鞭子,驱赶着人群靠拢。沈薇薇抬起眼,
隔着攒动的人头,看见了那个即便在如此狼狈境地,依旧脊背挺得笔直的身影。顾长渊。
曾经的京城贵公子,如今虽囚服加身,眉宇间却仍凝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清傲。
他正扶着一个身形纤弱的女子,动作是显而易见的轻柔。那女子是柳依依,
书中未来的首辅夫人,顾长渊心头的白月光,朱砂痣。真巧,她也在这流放的队伍里,
据说是受了家族牵连。沈薇薇扯了扯嘴角,一个极淡的、近乎嘲讽的弧度。
原主就是为着这男人,耗尽了最后一点心血,值得么?脑子里属于原主的记忆碎片翻涌上来,
是无数个独守空房的夜晚,是顾长渊冷淡疏离的眼神,是柳依依入府后,
她这个正妻形同虚设的境地……最后定格在抄家那日,顾长渊下意识将柳依依护在身后,
却忘了站在他身侧的结发妻子。心口一阵细密的酸楚蔓延开,那是原主残留的不甘和执念。
沈薇薇轻轻按了按胸口,无声低语:不值得。你的路走到头了,我的,才刚刚开始。
她深吸一口带着土腥味的凉气,积蓄起一点力气,拨开身前的人,
朝着顾长渊和官差头领所在的方向,踉跄却又坚定地走了过去。“差爷,”她的声音沙哑,
却清晰地打破了这片压抑的哭嚷,“民妇沈氏,请求与夫……与顾长渊,和离。”一瞬间,
周遭死寂。所有目光,惊疑的,同情的,更多是看热闹的,齐刷刷盯在她身上。
顾长渊猛地转头看她,那双总是淡漠的眸子里,第一次清晰地映出她的影子,
带着全然的错愕和不敢置信。“沈氏?”他蹙眉,语气里是惯常的不耐,
或许还有一丝被冒犯的愠怒,“你胡闹什么!”连他身旁的柳依依,也掩住了唇,
一双水眸怯生生地望过来,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了。沈薇薇没看柳依依,
只直直盯着顾长渊,一字一句,重复得清晰:“我说,和离。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官差头领是个满脸横肉的汉子,闻言挑了挑眉,打量着她,又瞥了眼脸色难看的顾长渊,
嗤笑一声:“流放路上和离?倒是个新鲜事儿。顾公子,你这娘子,性子够烈啊?
”顾长渊脸色铁青,薄唇紧抿,盯着沈薇薇,仿佛想从她那张沾满尘土却异常平静的脸上,
看出些什么。最终,他眼底只剩下冰冷的厌烦。“你要走,便走。拿来。”他伸出手。
官差倒是爽快,竟真从随身的破包袱里摸出纸笔——大约是抄家时顺手夹带的私货,
草草写了两份和离书。沈薇薇接过那张轻飘飘却又重逾千斤的纸,指尖微微发颤,
却不是因留恋,而是这具身体本能的恐惧与解脱交织。她毫不犹豫地,在那指定的位置,
按下了自己的指印。鲜红的印记,像一滴凝固的血。她将其中一份递给顾长渊。他接过,
看也未看,随手塞入怀中,仿佛那是多么肮脏的东西。然后,他转过身,再次扶住柳依依,
低声道:“依依,我们走。”再无一人。沈薇薇看着那两人相携离去的背影,
紧紧攥住了手中那份和离书,粗糙的纸张边缘硌着掌心,带来一种真切的痛感。很好。
她自由了。---北地的风,像夹着细小的刀子,刮在人脸上生疼。
沈薇薇裹紧了身上那件几乎不顶事的破旧夹袄,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黑土路上。
这里是边城绥州,朝廷划定的流放之地。荒凉,贫瘠,一眼望去,
是大片大片无人开垦的荒地,枯黄的草茎在风中瑟瑟发抖。
她用身上最后一点还算完整的银簪子,在里正那里办妥了落户,又几乎是白送似的,
用几个铜板和几句好话,换来了村尾靠着山脚、据说“种啥死啥”的二十亩荒地,
以及一间摇摇欲坠的破泥屋。村里人看她眼神都怪怪的。有怜悯,但更多是看傻子似的揶揄。
尤其是几个闲汉懒婆娘,聚在村头的大槐树下,毫不避讳地指指点点。“瞧见没?就是她,
流放来的,还敢跟男人和离!”“啧啧,听说以前还是官家小姐呢,瞧那细皮嫩肉的,
能在这地方活过冬天?”“买了后山那片死地,真是疯了!那地方,石头比土多,鬼都不去!
”沈薇薇只当没听见。她忙着收拾那个四处漏风的“家”。屋顶要补,墙壁要糊,
窗户得用茅草塞严实。最让她惊喜的是,在清理屋后时,
她发现了一小眼几乎被枯叶掩埋的泉眼,水质清冽甘甜。她蹲在泉眼边,双手捧起一掬水,
冰凉刺骨。忽然,指尖传来一阵微不可察的暖流,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轻轻“叮”了一声。
她怔了怔,再次感受,那暖流又消失了。是错觉么?她摇摇头,没太在意。当务之急,
是活下去。她开始每日扛着简陋的锄头,去开垦那片“死地”。一锄头下去,火星四溅,
确实都是碎石块。手臂很快就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结成厚厚的茧。腰酸得像是要断掉。
偶尔,她会听到关于顾长渊和柳依依的消息。他们被安置在离此不远的另一处军屯,
顾长渊凭着一手好字和算学,似乎在帮屯军的小吏整理文书,日子虽清苦,
但比寻常流犯好上许多。两人依旧相依为命,成了旁人眼中“落难也不离不弃”的佳话。
沈薇薇听了,心里毫无波澜。她甚至有点想笑。这天,她累得几乎直不起腰,
坐在田埂上休息,目光无意中扫过荒地边缘一片顽强的野草。
她忽然觉得那野草的叶子有些眼熟。心脏猛地一跳!她连滚带爬地扑过去,
小心翼翼地扒开泥土,当看到那埋在土里、鸽蛋大小、黄褐色的块茎时,她几乎要喜极而泣。
土豆!竟然是野生的土豆!虽然个头很小,但这确实是土豆!高产,耐寒,耐贫瘠,
在这北地,简直是上天赐予的宝藏!她小心翼翼地将那几个小块茎挖出来,
如同捧着绝世珍宝。回到那间破泥屋,她将土豆块茎放在那眼泉眼旁,
希望能借一点湿气保持活性。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泡在一个温暖的泉水里,
浑身舒畅,那眼小屋后的泉眼在梦中发出莹莹的光。第二天醒来,她惊愕地发现,
昨天带回来的那几个小土豆块茎,靠近泉水的那一面,竟然冒出了粗壮肥嫩的芽!而她自己,
明明昨日劳累过度,此刻却觉得神清气爽,连手上的茧子都似乎软化了些。
她猛地看向那眼泉。不是错觉!这泉水,似乎有某种催生和治愈的奇效!一个大胆的计划,
在她心中迅速成型。---春去秋来,绥州的天空变得高远湛蓝。
村尾山脚那片曾经被所有人嘲笑的“死地”,如今却成了十里八乡最惹眼的存在。
绿油油的土豆秧苗茁壮无比,叶片肥厚,长势喜人,
与其他人家地里那蔫头耷脑的粟米形成了鲜明对比。
沈薇薇不仅靠着那眼奇特的泉水和现代有限的农业知识比如堆肥,轮作,
将土豆种得极好,还慢慢开垦出了更多的荒地,试着种了些耐寒的菜蔬。村里人的目光,
从最初的嘲讽、看热闹,渐渐变成了惊奇、疑惑,甚至……眼红。
尤其是当初笑话她最厉害的那个王婆子,几次三番假意路过,伸着脖子往她地里瞅,
嘴里啧啧称奇:“沈家娘子,你这地里施了什么仙法?这草……呃,这宝贝,长得可真水灵!
”沈薇薇只是笑笑,并不多言。她深知怀璧其罪的道理。收获的季节到了。
当沈薇薇一锄头下去,挖出那串足足有五六个、每个都比成年男子拳头还大的土豆时,
围观的几个请来帮忙的村民发出了震天的惊呼。“天爷!这……这是什么粮食?
亩产得有……得有几百斤吧?!”“几百斤?我看上千斤都有了!”“沈娘子,
你这是……你这是找到了救命的粮种啊!”沈薇薇看着堆成小山的、黄澄澄的土豆,
心里一块大石落地。她笑着对帮忙的村民道:“多谢各位叔伯帮忙,
今天大家都带些回去尝尝鲜,煮着吃,烤着吃都行!”喜悦的气氛在村尾弥漫开。
人们捧着那新奇的食物,脸上洋溢着收获的笑容。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打破了这份喧闹。几名身着边军服饰的兵士簇拥着一个管事模样的人,
径直来到了沈薇薇的田边。那管事骑在马上,目光倨傲地扫过那片丰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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