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我叫陈决。
为我爱的女人许曼,为我所谓的兄弟陆飞扬,我双手染血,从底层爬上牌桌,赢下了一座地下王国。
我把一切都给了他们。
换来的,却是在我赢得最后一局,身中数枪后,被他们亲手推入江水。
江水很冷,他们的心更冷。
再睁眼,我回到了三年前。
回到了一切悲剧开始之前,那个还叫“阿决”的穷小子,第一次踏入“不夜城”赌场的晚上。
这一次,我什么都不要了。
不要爱情,不要兄弟。
我只要债。
血债。
陆飞扬,许曼,还有那些曾经背叛我,嘲笑我,踩在我尸骨上享受荣华的人。
你们的盛宴,到头了。
牌局已经开始。
而我,就是庄家。
1冰冷的江水灌进肺里的感觉,又一次把我呛醒。
我猛地坐起来,大口喘着气。
周围不是江底,没有那辆和我一起沉下去的劳斯莱斯。
是个人声鼎沸的赌场。
空气里混着烟味、廉价香水味,还有一种钱和欲望发酵后的酸臭。
熟悉。
太熟悉了。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手。
干净,没有伤疤,指节分明,甚至还有点因为营养不良透出的苍白。
这不是那双沾满血腥,为陆飞扬打下江山的手。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年轻,紧绷。
然后我从裤兜里掏出手机。
一个破旧的老款诺基亚,屏幕上贴着一张劣质的膜,边缘已经起泡。
屏幕亮起,显示着时间。
三年前的今天。
我第一次走进“不夜城”的日子。
我真的回来了。
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然后又猛地松开。
不是狂喜,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冰冷。
老天爷给了我再来一次的机会。
不是让我重新开始。
是让我回来,讨债。
“喂,小子,发什么呆?
不玩就滚开,别占着位置!”
一个粗壮的胳膊推了我一把。
我抬头,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脖子上戴着一条比我手指还粗的金链子。
我记得他,豹哥。
“不夜城”的看场,陆飞扬手下的一条小头目。
上一世,就是他,把我带到了陆飞扬面前。
也是他,在我死后,第一个跳出来骂我白痴,说我活该被飞扬哥利用。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眼神很平静。
豹哥被我看得有点发毛,他皱起眉头。
“看什么看?
信不信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他身后的几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