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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珍且惜的正确解释

玖日故事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叫做《且珍且惜的正确解释》是玖日故事的小内容精选:Chapter01梦一场高岑的记忆胶片一直有一大片难以褪色的十月银小时爱躲在书房打发时偶然读到文章中讴歌银杏的句说“秋天到蝴蝶已经死了的时你的碧叶要翻成金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看完这一她就把书扔回架子去大抵是不屑那份情结果却又将那二三十字简单描绘的画一记就是十余后来踏进E她慕名的并不是这座学府显赫的底独独是为那片静候一隅的落叶乔木...

主角:江衍,高岑   更新:2025-06-10 06: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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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1梦一场

高岑的记忆胶片里,一直有一大片难以褪色的十月银杏。

小时候,爱躲在书房打发时间,偶然读到文章中讴歌银杏的句子,说“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看完这一句,她就把书扔回架子去了,大抵是不屑那份情怀。结果呢,却又将那二三十字简单描绘的画面,一记就是十余载。后来踏进E大,她慕名的并不是这座学府显赫的底蕴,独独是为那片静候一隅的落叶乔木而来。

入学正逢秋时,卷过一缕细风,便染黄一枝丫银杏叶。高岑漫步在那片心心念念的林子里,几乎遮天蔽日的密度,灰褐色的树干,道道纵裂,但每一株都无比苍劲。扇叶纷纷,落地铺就起厚厚一层软毯,延绵至远,叫人舍不得踩踏。

向来眼高于顶的性子,却为眼前这副景致所动,似乎明明是自己仰慕在前,可更像它早已于此,等待了她累月经年。

高岑总给人难以亲近的印象,哪怕生得出众,旁人也大多只是远观。其实她巴不得独处,遇上课少又晴朗的日子,就只身来到银杏林前的那块斜坡上睡觉,身边少不了一只昔年父亲给弟弟高以樊从日本带回来的银色CD机,扬声放送首首老歌。这CD机之所以在她这儿,自是因为被她霸道地抢了过来。虽然每年只有一季秋天,银杏林的美景只能短暂拥有,但她就是如此钟爱此处。

遇上余笙也是在这里。

初春,晴空高远,高岑下了午课并不回宿舍,熟门熟路拐到这里来。远近周围只她一人,她把课本往常坐的树下一丢,抱胸闭眼睡大觉。阳光充裕,鸟啼声在头顶跳跃,她潜意识里感觉自己已经睡着,因为在梦里,那丛丛鸣叫变成了饱满悦耳的旋律。

是口琴。

高岑睫毛一抖,慢了两拍才缓缓睁开。这棵银杏树身粗壮,差不多要双人合抱,那人似乎并不晓得背靠背的后头,藏了一个洗耳恭听的人。高岑歪着身子,默不作声,大胆地竖起耳朵,直到那首《青春无悔》吹毕。明明是婉转悠扬的曲子,偏偏让她听出一股深掩的忧郁。那人一连吹奏了许多首民谣,恰巧都是高岑私心喜欢的歌曲,所以她也没嫌这乐声聒噪,扰她一枕美梦。

落日西斜,高岑终于起身离开。她从树干后方迈出来,将背包甩上肩头,目不斜视,脚步也没有停顿,只在经过那人身侧时,随手丢下了两枚硬币。

那人瞅着脚边落下的两块钱,立即朝那位穿着藏蓝色夹克衫的长发姑娘唤道:“同学!你掉钱了!”

高岑置若罔闻,只悄然勾了勾嘴角。那人只见她伸手朝自己随意摆了几下,继续优哉游哉地走了。他犹豫着拾起草地上的两枚硬币,摊在掌心里瞧了良久,最后微微懊恼地,摇头轻笑起来。

她和余笙,似乎就是这样渐渐相识的。通常都是她先到,然后都是她先走,每次丢两枚硬币也成了惯例。余笙后来还特意准备了一只搪瓷小碗搁在旁边,他明明是个极为无趣的人,却放任自己做了这样一件傻头傻脑的事。碗里头堆满了高岑留下的打赏,有几次她没有零钱,就丢纸币进去,然后自作主张地找回零头,一路抛着走远。

如此默契,偏偏彼此之间从未有过对话,甚至从未正眼瞧过对方——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默契。

后来有一天,连日备战考试的她实在太困,坐下便靠着树干沉沉睡去。余笙将自己拿手的曲目全都吹了一遍,也不见身后那人有丝毫打算离开的迹象。他活络着有些酸痛的嘴唇和口腔,他并不明白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只是又将那管口琴轻轻凑到了唇下,从第一首曲子开始,像个傻子一样,为她重头来过……

直到吹到第八首曲子,他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失落,丢下口琴翻身而起,两步就绕过了那棵银杏。他的心跳那样急切,快过秒针嘀嗒的速度,而入他眼帘的景象,是她倚树闭眸,安宁而眠。

她在这儿,原来她在这儿。

他几乎是情难自禁地笑起来,一半为自己犯傻,一半为她在这儿。

这是余笙头一次瞧到高岑的正脸。眉毛像描过了炭笔,唇色是自然的娇艳,鼻梁挺拔,面容大气,她这般好看。

一眼,就让所有从来烂熟于心的乐谱浑然忘却。

高岑脑袋脱力,扭到脖子,刹那间睁开双眼。大约是疼,她皱着眉尖低声埋怨了句什么,才发现那个吹口琴的男生立在自己身侧。四周寂寂,原来已经这样晚了,她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不善地问:“你跑过来干什么?”

他很木讷,被她的声音拨到心弦,半晌才实话实说:“我以为你不在。”

她顾自伸了个懒腰,敏捷地就地爬起,扭头拍掉身后的杂草土屑。转过来时,那嘴角噙着一抹俏丽的笑意,她挑挑半边黑眉,如此明艳动人:“我在啊,我一直在。”

你在啊。

其实,我也在。

是曾厌弃想过,或注定与爱冷漠。直到我遇见,你眼波。

……

“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真心。如果你要,就拿走。”

“你明明还有一管口琴呢。”

“啊,我忘了……”

“榆木疙瘩,你改名叫‘余木’吧!”

“哦,那我的心你还要么。”

“要啊,干吗不要,我正缺呢。”

……

“家里阿姨硬塞给我一大袋月饼,木头,你喜欢什么味儿的?”

“你不喜欢什么味儿的?”

“五仁的。”

“那就给我五仁的吧。”

……

“好了,宿管大婶又在催我挂断,上楼睡觉了,你也睡吧。”

“喂!你这么早就睡觉!”

“大半夜不睡觉做什么?”

“笨,不睡觉可以想我。”

……

“这样在树上乱刻,等会儿校长就来缉拿你。”

“姑奶奶我就刻了,不服的排队站好,一个个解决。”

“哎,不对,‘余笙爱高岑’,你这分明是为了将贼行嫁祸我。”

“哇哦!榆木脑袋转得挺快啊,这都被你发现了!”

“那边两个同学!对,就你们俩!鬼鬼祟祟在干啥?”

“糟了……哎、哎?你把刻刀给我干吗?”

“哈哈哈哈哈!跑咯!”

……

她从床上嚯地翻身而起。

卧室里拉着两层丝绒窗帘,光线被拒绝,室内昏暗如窑洞。高岑含胸坐在床上,浓密的长发劈头盖下来,一张脸藏在黑发间,整个空间里只剩下自己深深浅浅的气息。

梦一场。

亦是虚惊一场。

细想起来,似乎已经许久许久不曾梦见过他了。尽管那片银杏林还在,可是余笙,早就不在了。这些年他渐渐很少再来她的梦里,或许是他太恨自己,干脆吝啬于寄托梦境,或许是她潜意识里抵触有关他的回忆,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如此久违的梦中相遇,竟没有令她觉得欣喜。

高岑伸手把扑在眼前的头发往后拨去,扬起脸时,被坐在角落软榻上不苟言笑的男人吓了一跳。惊吓的神情潦草一过,她已恢复原样,揉着干涩的眼睛发问:“你怎么过来了。”

一声不吭地窝在角落里不说,刚拆石膏的右手还吊在脖子上,乍一眼看上去谁都要心惊。

江衍把架着的长腿收回来,踩着素色羊毛地毯走到床边,伸手想探一探高岑的额头。她一偏躲开他的触碰,江衍连眉头都没皱,在他眼里,高岑几乎就是不配合的同义词。

“儿子说你病了。”

“没有,突然偏头痛而已。”

高岑掀开被子下床去,一并拉开窗帘,望出去像是傍晚。她由他在那儿干站着,自己打开门走出去,末了又退回来两步,对离床头柜很近的江衍说:“把手机递我。”

她朝他伸着手,微微皱眉。

这男人明明都已经弯腰去取了,中途却突然收势,江衍没受伤的左手照旧插在西裤口袋里,没有替高岑拿手机,反而绕过床,先她一步走出了卧室。高岑顿在原地,两秒后无语地笑了。

是怎样,现在连递个手机这样芝麻绿豆大的事情都要抬杠,嫌得生活太无趣么?

简直三伏天吹西北风——莫名其妙。

她进到客厅,粤粤正在沙发上整理自己的小书包,把练习簿和文具一样样装进去。江衍冻着张脸站在一边,喜怒不明:“妈说想他了,今天带过去住一晚。”

吊着个手还不可理喻地耍冷脸,越看越滑稽。她都想不起上一次见他认真笑是什么时候,好像,好像是粤粤出生那天。转念想想,通常自己对他也没好脸色,哪怕离婚快五年,双方依旧以气死对方为乐。

“别纵容他吃甜食,蛀牙有他受得。”老太太宠这孙子宠得紧,宠得都要没了度数,现在不从旁敲击,往后连她都镇不住这调皮鬼那还了得。

“高小姐不一起去吗?”粤粤跳下沙发,跑到高岑脚下抱住她,小脸上写满怂恿,“生病了要有人照顾呀,奶奶煮的药可灵了!”

高岑不是没看见他朝江衍偷偷龇牙咧嘴使眼色的小样儿,但她乐意当作没看见,轻飘飘地说:“高小姐没病,高小姐要去找你秦弥阿姨。你乖乖的,别让高小姐忍不住过去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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