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我是陆雁州的妻子,背地里,我是他最锋利的刀。
我为他,身负无数血债。
他说我们是同类人,都不会爱人,所以绝配。
他却在婚礼当天,疯狂迷恋上了我的妹妹。
他给我下达了最后一项任务:
“沈青,你去死吧,你死了,沫沫才会答应跟我在一起。”
我不敢怠慢,当晚扣动扳机吞枪***。
老天爷不忍让我潦草死去,我重生了。
这次,我暗暗下定决心,完成他给的第999个任务,就离开他。
但当我真的消失后,他为了寻我,翻遍了全世界。
嘴里全是血的味道。
身下压着的尸体还有余温。
瞬间我就明白了,这是任务失败的那个夜晚。
我本该处理掉陆雁州的眼中钉,却中了埋伏。
我艰难地支起身,左肩的枪伤疼得眼前发黑,花了五个小时,终于爬回陆氏总部。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对不起。”
“早就知道了。”他的声音平静。
我呆立在原地。
前世这时候,他应该已经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按在墙上了。
陆雁州眉头微蹙:“你身上全是血,赶紧洗个澡,我让人给你送套干净衣服来。”
“王医生马上就到了,再坚持一会。”
老实说,我有点受宠若惊。
在遇见沈沫后,他再也没正眼瞧过我。
仿佛我的生死跟他毫无关系,我甚至觉得,他巴不得我死在外边。
王医生处理完伤口,他淡淡看向我。
我知道,这是有指令要下达。
就在我浑身肌肉紧绷的时候,他说:
“去买杯奶茶。”
我愣住了:“你要喝奶茶?”
陆雁州嘴角挂着罕见的笑意,声音都不自觉轻了好几个度:“听说现在小姑娘中间就兴这个,什么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别人有的,沫沫也要有。”
“你注意点,别把血腥气沾上去,还有,她只喝五分甜。”
原来如此。
他突然想起什么:“你也给自己买一杯。”
我放在门把上的手一顿:“我不爱吃甜的。”
父母在赌场出事的时候,我嘴里还含着奶糖。
一场无差别屠杀结束,等我回过神,已经站在了一片尸山血海中,我大吐特吐。
从那以后我杜绝一切甜食,这点陆雁州是知道的。
起码曾经知道。
回来的时候,我透过门缝,看到沈沫坐在陆雁州的办公桌上,晃着白皙的小腿,把玩着他的钢笔。
而陆雁州,这个让整个江城都闻风丧胆的男人,此刻柔软得像一条大金毛。
果然面对心爱的女孩,再冷酷的男人都会忍不住摇起尾巴。
沈沫发现我,眼睛一亮:“姐姐!”
“怎么让姐姐去跑腿,姐夫也真是的。”
她嘴上这样说,接过奶茶后,却迫不及待地马上吸了一口。
“嗯!免费的奶茶就是好喝!姐夫下次还给我买!”
陆雁州的脸却越来越黑。
“说多少次了,我跟你姐只是走个形式,你不要叫我姐夫。”
沈沫娇俏地摇晃着头:“不,我不准你伤害我姐,我要看你们天长地久!”
她总是这样天真,爸妈把她保护得很好,家里结了仇,他们耗尽家财,第一时间就把她送去国外,选择拉着我这个不得宠的大女儿跟他们一起陪葬。
陆雁州也经常说:“你妹妹跟你好不一样,单纯得可笑。”
末了还会加上一句:“也挺可爱的。”
也许是跟我天长地久的祝福让人无法忍受,陆雁州的手臂上青筋暴起,却还是用手指揩去她嘴角的奶茶沫。
动作自然得刺眼。
前世我被砍伤,半边胳膊断掉,支棱着白骨求他救我,他连家门都不让我进,怕脏了新买的波斯地毯。
“呀!”沈沫突然指着我惊呼,"姐姐我们撞衫啦!"
陆雁州让助理准备的干净衣服,是跟沈沫一模一样的白裙。
我种人不该穿白色,这是常识。
只有沈沫这样被保护得很好的女孩,才配得上这样纯净的颜色。
陆雁州笑了笑,拿起桌上的墨汁朝我泼过来。
“这样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