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在故事的开始安营扎寨,等待我的爱人满载而归。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爱,
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有了想要好好生活的理由。
1这是一封来自雪国的情书,寄给你,也寄给五年前的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下雪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最近几年掀起了一场旅游热,
尤其是每年冬天会有大量的游客到东北三省体验当地的冰雪文化。
在屏幕外看着所谓的南方小土豆在雪地撒欢打滚的画面,说实话我的内心没有太大触动。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喜欢独处,不喜欢那样人多热闹的地方,
顺道也解释了为什么我选择成为一名网文写手,宅家独处会让我的内心平静安逸,
写手必备的想象力也会提升,周围熙熙攘攘只会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焦虑。可是今年,
我打算做出改变。满打满算的话,我已经宅家整整一年,
我能感觉到我在与这个社会慢慢脱节,像是缸里沉底的大米,无论主人家如何添米、取米,
我总是被落下的那可有可无一粒,直到有一天不是自己变质,就是被蛀虫吃掉。
更重要的一点,我得了肺癌。虽然是早期,可我还是怕的要死。
现在我即便宅家也会有洪水猛兽般的焦虑朝我袭来,窒息压抑,
不知道是疾病的原因还是心理作用,我感觉我的呼吸能力下降,接着是没完没了的咳嗽,
咳得厉害还会情不自禁的流眼泪,作为一个男人,很没面子。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到孤独。
迫切需要一个出口发泄,想找朋友倾诉,却发现跟我频繁联络的只有微信里的编辑,
我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冬季如约而至,看着窗外的小雪,自天空而来,轻轻飘落,
不知归途。城市里太拥挤,连一场雪都放不下。要不,去看一场完整的雪吧?奇迹的是,
在有这个想法以后,我立马就订了去往呼和浩特的机票,居然没有一丝迟疑和拖延。
至于为什么选择呼和浩特,是因为我想去草原“等”一场雪。第一这里不同于热闹的东北,
冬天的游客很少,很符合我的调性。第二相较于东北地区,
西部的呼和浩特属于大陆季风气候,全年干旱,冬季更甚。
想要在降水量稀少的草原欣赏一场大雪,是需要耐心和运气的。
我甚至想过去人烟更为稀少的沙漠里看雪,可我害怕在里面迷路,且沙漠下雪概率极低,
深思熟虑后还是选了这个折中的办法。简单收拾好行李,跟读者和编辑请了假,我便出发了。
2到达呼和浩特市以后,我又坐上了巴车,踏上了去往呼市周边—查干草原的路途。
也许我该在城里参观游玩一下,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可我没有,
因为它和北京一样,只是一座城。大巴车里的人不算少,都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而我只有一个背包,十分轻松。我坐在靠窗的位置,
看着窗外的风景由高楼大厦变到农田荒野,心情也跟着起伏跌宕。说实话我有点自我怀疑,
怀疑在冬天来这里是否正确,草原没了草,只剩光秃秃的黄土地和零星的枯草枯树,
几乎可以用荒芜来形容。大巴车的轰鸣声,小孩的哭喊声,音量拉满的短视频声音,
在我脑海里不停地立体环绕播放,时不时还能闻到一股夹杂着车载香水的烟味。
胃里翻江倒海,我好像晕车了。忽然温热的触感自右肩传来,我扭头看去。
是坐在我旁边的乘客,她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染着一头金发,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
无意间瞟到了电脑屏幕,像是在学习蒙语。出于礼貌,也为了我们两个人都不尴尬,
我还是叫醒了她。可也许是我自作多情,她清醒后,只是继续看着电脑,并没有过多在意我。
一路无言。顺利到达景区门口,我叫师傅停车,令我意外的是,那个金发女孩也下了车,
我这才发现,她比我还轻装,全身上下唯一的行李只有那台电脑。
我定的民宿是一个带有花园的别墅,别墅内部的采光特别好,一楼的客厅,
是一扇超大落地窗。到了民宿后,我直接就钻进被窝,埋头大睡,出来旅行真的很累很累。
这一觉就睡到傍晚,如果不是老板叫我吃饭,我可能会直接睡到第二天。缘分使然,
在一楼的餐厅,我又遇到了那个金发女孩。老板说天气越来越冷,几乎没什么游客,
那个女孩预订的民宿已经停业,所以就来这里住下了。老板很高兴,
一次性接待了两位租住一个月的游客。我以为我已经够不爱说话的了,
那个女孩吃饭期间更是闭口不言,而我好歹还和老板寒暄了两句。老板是地道的蒙族人,
做的蒙餐也是一绝,当老板端来一大盆手把羊的时候我傻眼了,这菜也太硬了吧!
大口吃肉的感觉很爽很爽,一口肉一口美酒,快活似神仙。再后来,老板一直给我倒酒,
我断片了。3再次苏醒,是因为不停的咳嗽,搅了我的清梦。但和以往不同,
嗓子和胸腔里是剧烈的灼烧感和疼痛感,我咳出了一大摊血。真当我感到习以为常的的时候,
我惊奇地发现,那个全是我咳出的血的手上,竟然戴着一串水晶。串珠是纯净的白色。
直接告诉我,和那个女孩有关。我在一楼的客厅里找到了那个女孩,
她正趴在沙发上看着电脑,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身上,为她全身镶上了一层金边。
我鼓起勇气,朝她走去,看到她白净的手腕上也戴着和我一样的串珠。生平第一次,
女孩送了我礼物,我尽量保持镇定,朝她道谢。出乎意料的是,她的反应很平常,
只是略微朝我点了点头,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又继续看电脑。我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大帅哥,
但也绝对不差,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这个时候老板外出回来,朝我挥手打招呼,
我这才发现,老板的手腕上也有一样的水晶串。好吧,是我自作多情,我并不具备唯一性。
就在我感到挫败的时候,老板把我拉到墙角,他说的话更是让我想赶紧找个地洞钻进去。
老板劝我少喝酒,说我喝多了以后就开始号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我的辛酸史,
我把我得癌症,没钱没朋友,打了二十八年的光棍全都说了出来。
甚至到最后我喝得烂醉如泥,都是老板和女孩把我扛回房间的。那一刻仿若五雷轰顶,
在一段脚趾hip pop过后,我决定做点什么向两人道歉。我借用了老板的厨房,
做了我唯一会的点心豌豆黄。做完点心,已经到了下午,金发女孩早就回到二楼的客房。
我端着一碟豌豆黄,站在女孩房间门口,踌躇了半天,才敲门进去。女孩像是刚午睡醒来,
没什么精神,揉着眼睛开的门。但好在吃完我的豌豆黄,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我发现这个女孩好像不管干什么都兴致缺缺,给人淡淡的疏离感。
不过我此行的目的是表达我的歉意,目的达到,我也就准备离开。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
我的手突然被女孩抓住,温热的感觉自指尖传来,我慌张的回头看她。
两个带着水晶串珠的手就那样在空中紧紧拥缠着。“谢谢。”她在朝我道谢。她的力气很大,
又把我拽回房间的沙发上与我并排坐着,后来我才知道,
她在昨晚听完喝醉的我添油加醋描述的等雪计划后,也想加入。我顺道得知了她的名字,
蓝乐安。我当然是乐意的,不过听老板说,草原冬天可能只下两三场雪,甚至可能雪很小,
连地皮都盖不住。不过在女孩加入以后,我莫名其妙的很有信心。4接下来的几天,
天气出奇的好,别墅里安了地暖,太阳直直的照进屋子,虽然外面零下十多度,还刮着大风,
可我在屋里热得只能穿半袖。客厅的沙发已经不像前几日那么受欢迎了,
在那里躺着是会晒中暑的。蓝乐安挪了位置,坐在餐椅上看电脑,安静又认真,
金发倾泻而下,慵懒地搭在她的肩膀上,灿烂耀眼,可能又在学习蒙语吧,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那天组建了等雪联盟,可我现在却连搭话都做不到,为了不打扰她,
只能和五大三粗的老板坐在地毯上下五子棋。五子棋简单,但我几乎把把都输,老板嘲笑我,
我不以为意,大概是因为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叮咚。”门铃响了,是快递员。
感慨中国的科技发展,偏僻的景区别墅居然也能送货上门。是蓝乐安的快递。哼着歌,
脚步轻快,她抱着快递上楼了。透过落地窗,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虽然只有枯草,
可万里无云,天蓝的发亮,心情总是舒爽。接下来的三天我傻了眼,快递员一天到访三次,
一次就是正常人三天的快递量,而且全部都是蓝乐安的。她一人拿不下,我就帮她拿到二楼。
虽然快递越多,快递员越挣钱,可有时候难免发牢骚,我替蓝乐安到门口拿快递的时候,
不小心听到快递小哥在说现在的女孩太败家,花钱大手大脚的,出来玩儿还买这么多东西。
可我却觉得蓝乐安每次拿到快递的时候两眼放光的表情,特别有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千金难买我乐意。所以后来,***脆包揽了全部快递,直接放到了她二楼的房间门口。
省的她楼上楼下来回跑,我一步顶她三步,她拿到快递的时间也可以缩短。
自从有了这些快递陪她,她便很少下楼。虽然我见不到她,
可我一想到她抱着快递傻乐的场景,嘴角就不自觉的勾起。
那天早上我在餐厅里的吧台喝奶茶,奶茶是咸的,很对我的口味。
蓝乐安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她送了我一件黑色冲锋衣。看牌子这冲锋衣很贵,我拒绝了。
她今天似乎心情不错,脸上挂着笑,说这冲锋衣是为了我们的等雪联盟准备的,
我推脱了多次,还是拒绝不了她的热情,只好收下。她好像突然变了,变得特别爱说话,
一上午拉着我东聊西聊,不过我几乎没怎么说,只是安静地聆听她和我说的故事。
她小时候就住在查干草原附近的一个村庄,不过没住多久,她就去到呼市念书,
再后来又到鲁美上大学,一直没有回来,她说她很怀念这里,趁着毕业以后有时间,
回来看看。虽然她是内蒙人,但是个汉族,一直都想尝试学蒙语,这次旅途中她终于有机会,
她还尝试和我用蒙语沟通,可我听不懂,只能尬笑。这一次,我们聊的十分愉快,
好像关系更加熟悉了。5“咚咚咚。”现在是凌晨一点,我被敲门声吵醒了。下床,开门。
“陈晨,下雪了!”低眸,那张漂亮的脸上满是兴奋,眼睛里闪着熠熠星河。
而我的眼睛里只有她。她很闹腾,嘴唇一张一合和我说了许多话,可我什么都听不到,
只是笑着看向她,观察她有趣的神态和动作。老板的呼噜声响彻整个楼道,
我们蹑手蹑脚离开了别墅。不同于灯红酒绿的闹市区,草原很黑很黑,黑得纯粹,
纯粹到只能看到绵密白雪飘落,黑得安静,安静到只能听到雪砸落在大地上的声音。
我和蓝乐安就这样在零下二十度的黑暗中站了十分钟。草地的黑和雪的白揉在一起,
像一幅泼墨画,水墨缠缠,流转素影。连呼吸都需要小心翼翼,不敢打破这片刻的美好。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我们在万籁俱寂之中享受了一场视听盛宴。
至于为什么我们只站了十分钟,一是因为如老板所言,只是短暂的小雪,二是实在太冷了。
借着别墅大门口的几点照明灯指引,我们踏上了回家的路途。草原下雪是一种侘寂美,
可惜太少太淡,我们俩只是浅尝辄止,都还没有尽兴。蓝乐安送我的冲锋衣既挡风又保暖,
在零下二十度的天气里帮了大忙。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太黑,害怕她摔倒,
我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幸好,她没有反感。那一刻,我想保护好她,是我唯一的想法。
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吧,走到雪原尽头,走到世界只剩我们两个人。回到熟悉的二楼走廊,
我们在此分别,在地灯的照射下,我才发现她的小脸冻得通红,睫毛上还挂着霜珠。
我很想上前捧着她的脸将她捂热,可我像这场小雪一般胆怯,就这样吧,
不合礼仪的靠近会让她讨厌我的。忽然她张开双臂,紧紧拥抱着我。“谢谢。
”我能感觉到我的耳朵没有任何预兆立马通红。这是她第二次朝我道谢。在我的视角里,
我只能看到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口。平常因为咳嗽胸口总是阵阵疼痛,这一刻一点不疼,
那里是温暖的,是悸动的。我能清晰地听到我自己的心跳。好快。她会听到吗?我回抱了她,
让她离我更近,更近。小心翼翼地,试探地,祈求她可以听到我的心动。怀抱里的她,
纤细美好,像一片晶莹剔透的雪花,转瞬即逝,好像稍稍一用力就碎了。
我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轻轻抚摸着她的金发。“蓝乐安,晚安。”这一晚,
我睡的出奇地好。没有失眠,更没有从噩梦中惊醒。6老板叫我下楼吃早餐。
今天的早饭依旧很硬,羊杂碎,配上牛舌焙子。但好吃就对了。蓝乐安蹦蹦跳跳的下了楼,
看来她的心情也不错。吃早饭途中,老板说他今天会到镇子的集市上买东西,
蓝乐安听说以后,也想去瞧瞧。而我理所应当的担任起看家的重任。
老板和蓝乐安吃完饭就走了,只留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坐在吧台上,
又干起了码字的老本行,把我这几天的经历写了出来。我遇到了热情好客的老板,
有趣漂亮的女孩,就像做了美梦一样,我多么希望这一个月的旅途可以晚点结束。落日熔金,
一天了,他们怎么还不回来?忽然有人敲门。我先是欣喜,后是落空。我以为他们回来了,
但当我去开门的时候,是一个男人。老板也没说今天会有客人来啊。我将男人领到客厅。
那男人一直盯着我看,很不舒服。“请问,蓝乐安在吗?”他认识蓝乐安,我告诉他,
她去镇上的集市了,应该快回来了。“你是蓝乐安的男朋友吗?”他又盯着我的手串看,
我没有说话。“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蓝乐安的前男友,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
她也送过我水晶手串,只不过是黄色的。”这男人一身西装革履,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可说话时的调调很让人不爽。大草原上爱装斯文败类。骚包又有病。
“你和蓝乐安在一起多久了?”我还是闭口不言。他突然轻笑起来,“你不会不知道吧,
她有病,是躁郁症。”我的眼神不自觉地闪烁了一下。糟糕,暴露了。
这男人一副得意的模样。“看来你和她还不怎么了解,那让我带你好好认识一下蓝乐安吧。
”在他口中,蓝乐安从小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出生于书香门第,
身边亲戚的孩子个个都是高材生,她的成绩明明也不差,但就是比不过那些亲戚,
所以父母一直以一种严苛的方式来教育她成才。在她高三那年,她的躁郁症爆发,高考失利,
父母对她既生气又失望,把她送到了美国。既然没有出色的成绩,那总要找一个出色的丈夫。
这个男人是在蓝乐安的父母的介绍下和她在美国相亲认识的,他说那时候的蓝乐安乖巧懂事,
很适合成为他的贤内助。他们没过半年就订婚了,可就是在这半年,她的躁郁症复发,
据这个男人所说,这个病分为躁狂和抑郁两个阶段。她躁狂期间,不是疯狂的购物,
就是一刻不停歇的自言自语,或是连着好几天不睡觉,在家里大扫除。
他说有一次蓝乐安在躁狂期间一晚上花出二十万美金,虽然对这个男人而言不算什么,
可也不是个小数目。抑郁期间,她闷闷不乐,郁郁寡欢,关在房间里几天不出来,
要不就是玩失踪自残。在他眼里,蓝乐安就是个女疯子。最关键的是蓝乐安还爱撒谎,
明明她那么早就患有躁郁症可她没有告诉过他,甚至在他们即将结婚的时候逃回了国。
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形容我此刻的感觉,他说得这些,的确和现在的蓝乐安很像。
她说她从小就住在附近的村子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内蒙人。可他说她出生于书香门第,
是个山西人。她说她鲁美毕业。可他说她高考失利以后就去了美国,还差点结了婚。
我不知道我该相信谁。这个男人说,他这次就是奉蓝乐安父母之命抓她回美国的,先去治病,
然后完婚。他既是一家金融公司的老板,又是一个政客,他需要一个背景干净,长的漂亮,
能撑得住场面的妻子。至于其他的,他无所谓。蓝乐安的父亲曾是他大学的导师,对他有恩,
他们需要一个世人定义的好女儿,好妻子,哪怕是表面功夫。在他们眼里,
蓝乐安只是一个花瓶,是利益场上的砝码。……晚上八点钟,
老板和蓝乐安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终于回来了,两人有说有笑地进了门。在那一刻,
她愣在了原地,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她看到了坐在我身边的男人。“蓝乐安,跟我回美国。
”是陈述句,是不容置疑的口气。蓝乐安的眼神里满是惊慌失措,像是被猎手盯上的猎物。
蓝乐安立马拽着男人上了楼,客厅只留下我和老板。7午夜十二点,我还没有入睡,
我的房间隔壁就是蓝乐安的房间。时不时听到争吵声和摔东西的声音,他们争执得很激烈。
这是他们的家务事,我没理由干涉。我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坐立难安。我很担心她。
下一瞬,我听到了男人的大喊声和女人的尖叫声,我再也坐不住,冲出了房间。
不顾一切后果,我踹开了蓝乐安房间的门。我先是看到背对着我浑身发抖的的男人,
顺着男人站立的方向,我又看到蜷缩在地上的蓝乐安。她的表情很痛苦,眉头紧皱,
脸上冒着冷汗。妈的,敢打女人。我一脚把男人踹翻在地上,
大跨一步骑在他身上开始揍他。多亏了上学时打群架的经验,拳拳到肉,让他毫无招架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