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惊春打完人,马不停蹄离开了步家。
她坐在客栈里喝茶,一壶又一壶灌下去,始终想不起《修仙界证道》究竟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非要概括一下的话,《修仙界证道》是一本主线不清晰、主旨不明确,主角口口声声说要拯救修仙界,最后却黑化血洗了整个修真界的神奇小说。
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刻画男主,用尽了各种矫揉造作的文字拼凑出男主的形象。
甚至用了整整三章的内容介绍他的身世,一万两千字!
而且还是前三章!
其实男主的身世概括起来也非常的简单:景勿语出生于一个富庶的国家,是国王最喜欢的小儿子,他的母后凭借着惊为天人的美貌,引得后宫一众嫔妃嫉妒。
有一年,景勿语被下了毒药,生了重病,差点没有保住性命。
他的母亲含泪挥手,送他去玉清峰修行。
景勿语在玉清峰凭借着卓越的天资和不输任何人的努力,在十六岁的时候便己突破了九重天,成为了修真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他却在修行的第七个年头,听到了自己母后病逝的消息,当即下山。
回宫后,经过一番调查,他得知自己的母后是被人害死的,便大闹皇宫,逼死了害死他母亲的贵妃。
贵妃的孩子长大后联合魔族,窃取皇位,用百姓的性命威胁景勿语下山,景勿语下山后,过了一段阶下囚的日子,受尽了***。
值得一提的是,景勿语凭借着自己惨绝人寰的绝逼帅脸还惹下了一段风流韵事来。
那年,他在皇城中放风筝,长公主的女儿无忧郡主对他一见倾心,景勿语被新皇囚禁。
还是无忧郡主冒着风险把他救出去的。
无忧郡主偷偷养着他,日日挑逗,像是对待男宠那般,景勿语却从不就范,惹得郡主伤心。
总的来说,男主的身世就是这样,寥寥几句便可概括,根本不需要用整整三章的篇幅来介绍好吗?
有着如此身世的男主,自然收获了一众小迷妹。
不为别的,只因他美、强、惨。
天上地下,没有比他更美的人,旁人跟他比,总是差一点→美十六岁便突破了九重天,是当之无愧的修真界第一人→强死了父皇,没了母后,国破家亡,沦为阶下囚→惨如此想来,景勿语着实是惨,后期的黑化倒也显得合情合理。
不过,这不是作者烂尾的理由!
步惊春一生最恨烂尾狗,烂尾狗一巴掌,《修真界证道》的作者更是两巴掌!
刚将思绪扯回,面板又弹了出来:“尊贵的读者,您好,某茄提醒您,降低书中主要人物黑化值,改变原著中主角黑化,血洗修真界结局。”
“可达成成就秀才看官,获得复活券一张,有机会回到现实世界。”
“当前人物黑化值:景勿语80% 何不休100% 宣颜50% 冷寒冰30%”“注:反派人物黑化值不予展示,请您自行判断。”
什么意思?
改变原著结局就能回家了?
我不是猝死了吗?
还能回去?
盯着“景勿语”三个字看了看,步惊春指着面板道:“你评评理,让黑化值80%的人当修真界的门面成吗?”
面板不语,顷刻间化作蓝烟,消失于空中。
步惊春指着手腕上的伤,语气急切:“哎,你别走啊!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我一觉醒来身上多了这么多伤口。”
无论她怎样叫喊,面板始终没有再次出现。
她叹了口气:“自从穿过来以后,身体上总是会断断续续出现许多新的伤口,究竟要怎么办才好?”
想办法降低主角的黑化值,回到现实世界中固然重要,可是当务之急是先找到自己受伤的原因,想办法解决。
什么都没干,身上却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伤口,着实诡异。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随即一拍手:“对了,景勿语不是收徒吗?
我刚好趁此机会去一趟玉清峰好了。”
“反正也没有地方可去,刚好去看看能不能找出这些伤口出现的原因。”
她记得原著中有写玉清峰的药宗。
传闻玉清峰的药宗里住着一位脾气古怪的丹翁,这位丹翁十分擅长制丹,能活死人肉白骨。
原著中对他外貌的描写是:白发白髯白须,想必要寻找这样一位三白医师不是难事。
她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得以延续自己的生命,那就应该好好享受剩下的时光,总不能任由自己现在的身体受莫名其妙的伤却不去管它。
如今景勿语收徒,玉清峰的大门敞开,正是她去寻医问药最好的时机。
错过这个时机后,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机会了。
决定好后,她在路边买了张地图和一些干粮,随即上路。
一路上都挺顺利的,明月皎皎,微风习习,当真是一个皎月清风的世外桃源。
“不得不说修仙界的生态环境就是好。”
“珍稀神兽遍地走,灵株仙草多如狗。
比动植物园好玩多了。”
她捻起一撮头发,用指头绕着玩,边走边哼歌,看起来极为惬意。
只是行路途中太热,时常出汗,汗液浸到伤口上有些痛。
要说也是真凑巧。
步惊春马不停蹄走了数日,眼瞅着都要到了,却很不幸的遇上了步晴娇,被扔入水中。
嘶……倒霉……那日,她一早去找店小二退房,迎面碰上步晴娇。
步晴娇双手叉腰,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她正在和店小二争吵,言语颇为轻蔑。
“你这呆子当真不懂事。
我带了这么多人来,你只给我两间房,让我怎么住?”
店小二一脸苦笑,斜着眼看了看他身后那十位彪形大汉:“姑娘,我们这里实在住不了这么多人。”
他指着步晴娇身后的两位小丫鬟,面露讨好。
“这样吧,你和你身后的那两位小丫头先在本店落脚,让那些大哥往前再走几里,去前面那个客栈歇息。”
步晴娇仍是不饶人:“我带着他们来,就是让他们保护我的,现在要分开,那我带着他们还有什么意义?”
店小二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尴尬至极的笑容:“大小姐,最近听说有位仙尊要收徒,小店来了很多人,实在是没有空房间。”
步晴娇怒道:“我不管,反正你得给我想办法,不然……我就拆了你的店!”
京城首富步长生的嫡女,到哪里都是有底气的。
步惊春想先回到房间里避一避,等他们走了再伺机溜走,她扶了扶头上的斗笠,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
那位……那位戴斗笠的姑娘!”
闻言,她脚下一愣,叫住她的正是店小二。
她不敢回头,倘若被步晴娇认出,下场一定很惨。
步惊春假装没有听见,垂着头,继续往回走。
她紧紧按住自己头上戴着的斗笠,加快了步伐。
快了,快了,再走一段路就能回到安全的地方了。
不要叫我!
“客官,客官!
我记得你打算今天走的,要退房吗?”
店小二的手搭在了步惊春的肩膀上。
步惊春呼吸一滞,这一瞬间,她连自己要被埋在哪里都想好了。
她愣在原地不敢动,低低地说了声:“不退。”
店小二见状只好悻悻离开。
步晴娇盯着她的身影看了一会儿,似乎看出了端倪,她出声阻止步惊春回屋:“等等!”
“那个谁,把你的面纱揭开让我看看。”
步晴娇往步惊春那里踱了几步,伸手就要撩她的面纱。
眼见步惊春没有阻止她,心中疑虑消除了一大半儿。
她摆了摆手:“罢了罢了,你走吧。”
步惊春闻言蓦地松了一口气,往房中走。
好巧不巧,她腰间一串辟邪铜钱松落,掉在了地上,店小二见状眼疾手快地捡起铜钱。
他想要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步惊春,伸手拉了她一把:“姑娘,你的东西……”他这一扯,竟把步惊春的斗笠扯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