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男友出轨。
    我告诉闺蜜后,她愤怒异常。
    不料当晚,我就被她活活捅死。
    再睁眼,我回到被害当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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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受到惊吓一般猛坐起身,大口呼吸,刚才的窒息感实在是太可怕了。
    身上全是冒着的冷汗,我抹掉快掉进眼睛里的汗水。
    我摸摸被池琳用刀划伤的伤口处,没有一丝疼意。
    我打开床头灯,掀开睡衣,发现那些本该血肉模糊的伤口都完好无整。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竟然还活着!
    震惊且疑惑。
    我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根儿,因为怕用的力气不够会不疼,所以特意用了十成十的力气来掐自己。
    「嘶」
    真的很疼。
    下一秒,我不带犹豫的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拨下110想要报警。
    但在按完110后,我的手顿住了。
    我现在没证据,好像是不能报警的。
    我上网查了一下,还真不行,没有证据,警察不能出警!
    再看看手机上的日期,七月十号,今天就是我被杀的日子!
    我现在独居,经济自由后,我就和池琳出来住了,虽然没住在一起,但我们还是做了邻居,现在我们的关系就是亲如连体婴儿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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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杀我,因为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我也从来都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
    我到死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杀我。
    难道是因为我今天晚上休息前给她发了牢骚?
    今天主管把他失误的锅推给了我,还有同事的排挤,让我下班回到家没忍住和池琳发了牢骚,难道她是为了让我解脱?那那个捂住我嘴的男人是怎么回事?
    也不会有人因为池琳这个离谱的理由就成为杀人帮凶吧。
    感觉不是这个荒谬的理由,仔细想想又都一切都有迹可循。
    走在路上,突然要砸过来一块牌匾,她不仅不拉我一把,却推了我一把。
    幸好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