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也好,乐也好,一场游戏一场梦,日子总还是要过的。
静文一觉醒来,己近中午了。
她的生活就是这样,通常深夜两三点才睡,一首睡到第二天中午,如果没有别的情况,随便吃点午饭,下午两点多就该去夜总会待客了,因为这个时候,那些有钱又不安分的男人,酒足饭饱后,就会像一群绿头苍蝇一样飞来,寻欢作乐。
运气好的话,一个下午,她陪两班客人,两个多小时一班,每班挣五十元。
晚饭或在夜总会吃,或被客人拉出去到饭店里陪餐,再捞点小费,一天下来,挣到二三百不是问题。
如果隔三差五地有客人包夜,那一个月的进账,比白领还白领。
晚上通常是夜总会最繁华的节点,黄金时间。
各色男人纷纷登场,轮番上阵,小姐们也风光,通常要到深夜一两点才能息身,有的甚至被男人拉出去包夜,但那必须是钱色交易。
为了生计,她也被人包过夜,也曾为一百元上过床,也许在别人眼里她风流***,但她自己有她做人的准则。
她现在有子鹏罩着,只是难耐寂寞的时候才去和别人一夜风流。
中午的阳光***辣的,热风中渲染着烦闷。
静文在路旁的一家小面馆里填饱肚子,又返回住处。
她心里很清楚,例假来了,这几天尽可能地少去夜总会,避免不测与尴尬。
她把空调开到最低,打开电视,不停地调换频道,仍感百无聊赖。
打开手机上微信,在线好友中,那些花心男人的头像大都不说话,也许是忙着呢,选择其中两三个挨过发出“在吗”的探询,一首没有回复。
大概男人都忙着,不是每个男人都无所事事,无聊到长挂微信,调情逗趣打发时间。
她只好选择一个要好的姐们儿聊几句。
“干嘛呢?”
“呆着呢。”
“生意好吗?”
“一帮穷鬼。
你在哪儿呢?”
“我没去,身上来事了。”
“哈,你大姨妈来看你了?
子鹏没给你装上?”
“去你的。”
“老张找你呢?
别冷淡了人家啊。”
“知道。
子鹏的一个同事想勾搭我。”
“给我介绍一下吧。”
“你想了?
哈”“你不想?”
“不想。”
“玩去,谁信呢?”
“哈哈。”
“鬼大了哈。”
无聊。
女人和女人之间似乎只有这种话题。
渐渐静下来,她开始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吃过的苦,委身过的男人……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一时一刻都离不开男人身体的女人。
她需要那种深深嵌入蚀骨销魂的感觉和抛却一切的飘然。
记不清有多少个男人爱过她,爱过她的身体了。
也说不清为什么,她死心塌地地跟着子鹏二年多了,用她的话说“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她也知道他有妻室子女,他们走不到一起,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她就是舍不得他。
此刻,她想给他打个电话,可按下那串熟悉的号码后又犹豫了。
她明白,他们之间只存在着欲,从没有爱的感受。
三年前,一个被她称作小姑的女人打电话说,这里的钱好挣,让她从北京来到这个小县城,进了这家夜总会。
姣好的容貌性感的身材,还有***特有的诱惑魅力,再加上在北京风月场练就的那套欢颜承笑搔首弄姿的能事,她很快开始走红,让男人五迷三道。
只是,她并不张狂,结婚生子二十五六的女人了,毕竟不是黄花大姑娘,更不同于十七八岁妖艳多姿性感妩媚的小女子。
她到这家夜总会时间不长就认识子鹏了,他来潇洒,她陪了,第一次陪他。
那天,子鹏也喝多了,抱着她唱,抱着她跳,未了,于豪爽地给她一千元的小费,不得不让她另眼相看。
子鹏是包工程的,兜里有钱,而她需要的不仅是他兜里的钱,还有性,她向男人索取,也习惯了索取,为了索取,她献出了性。
认识当天,他们就上床了,她从不排斥,只要感觉只要钱。
不久, 子鹏在外面为她租了房,让她有了一丝家的温馨。
没想到,她怀孕了。
她不敢生下肚里的孽种,偷偷地打了胎。
母性的本能让她想到千里之外的儿子,她很爱儿子,但对老公的概念,就象子鹏之类,只有欲,只是在她身上胡乱发泄的男人一样。
她是在北京认识老公的,当保安,后来又在一家汽车销售中心工作,纯正的老乡,一米七八的身高让她有一丝遽然的仰慕。
在这之前,她有过两份过早涉足的情过早尝试的爱。
第一次,她把十八岁的花蕾无偿奉献给一个同乡同学叫海朝的男人。
同居,在当今社会似乎己不再是为人不齿的行为,年轻人甚至标榜为足以展示自己高度的一种境界,一种享受。
她享受了,也领略了这种境界中疯狂的爱。
初恋不言失,她至今兀自回味仍有一丝眷念和初尝的渴求。
第二次,她自于豪地带同居的男友面见父母,不是为了炫耀。
那时,她真心爱他,准备将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他,父母无言的接纳让她的***尝试结出了悲伤的苦果。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他们分手了,她做了人流。
在北京,在祖国的心脏,她举目无亲。
她是要强的女人,平淡的不能再平淡的家庭根本满足不了她内心世界的渴求,更完善不了她强烈膨胀的欲望。
然而,她初中都没毕业,也从未走出家乡那个贫瘠的小村,匮乏的知识和狭隘的见识制约了她渲扬自己挥洒自己的竞技。
她不甘心,极尽事能地周流在各色男人之间。
但毕竟,骨子里缺失的气质和廉价的仪态让她的风韵始终浅尝在社会的底层,无法逾越。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结识了同在北京打拼的老乡辛明。
那天,她用自己身体换来的血汗钱请了辛明。
一顿饭后,她把目光盯在比自己大西岁的辛明身上,她想尽快俘获一个男人,以填充自己的空洞。
她和辛明聊了一下午,当晚,她就把自己像交给以前那两个男人一样,完完全全交给了辛明。
她和辛明同居了,一个月后,她告诉辛明自己怀孕了。
辛明不相信,怀疑肚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让她打了胎。
这时候,毫无节制的她得了严重的妇科病,做过几次激光治疗后始终也没有痊愈。
至今,她仍有妇科病。
在此之前,辛明在北京有一个叫昆霞的女朋友,而且也怀了骨肉。
昆霞长的明媚秀丽,楚楚动人。
他们开始谈婚论嫁了,然而,昆霞的父母却因两家相距太远,不同意他们的结合。
二千多里路,唯一的女儿远嫁他乡,以后相见时难。
他们要辛明在北京买了房子才肯答应,可他家里穷买不起。
就这样,昆霞带着辛明的骨肉忍痛含泪离开了。
后来,昆霞执意生下了一个儿子。
困苦的情,缺失的爱,让静文用一个下午迅速得到了辛明。
认识同居两个月后,他们回老家结婚了。
静文的父母开始坚持不同意她的婚事,但当她说出他们己同居而且有孕在身时,要强而又爱面子的父亲不得不松了口,但依旧不承认这门亲事。
简短的婚礼仪式后,她有了一个对她来说概念上的老公,也暂时有了一个寒酸贫困的新家。
婚后,她暂时收敛了一段时间。
再次怀孕后,辛明以自己的行动说服了她的父母。
破天荒地,辛明为她举行了有双方亲人参加的第二次婚礼。
一年后,简朴的新房里传出儿子响亮的啼哭声。
家。
而今她的家在哪?
她己彻底失去了家。
家在她的意识中,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记,她走到哪儿那里就是她的家。
那个被称作中湖的小村虽然还有割舍不了的血脉亲情,但离她渐去渐远了。
在小村的南端,小水坑边,也曾温馨的农家小院,是否还镶嵌着她无邪的身影,回荡着她纯情的笑声?
岁月都抹不去的记忆,在她身上,却迷乱成一盏昏暗的灯,一张小小的床,无数个垂涎的面孔,幻化成一种欲望和执念。
埋没了,一切都埋没了......从回想中出来,她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天气依然闷热,空调的声音遮盖了她一声叹息。
抹去眼角的一滴泪花,她为自己斟了杯水。
好几天没见于豪了,给于豪打个电话,按下发射键,她没有开口,只听电话那端急躁的声音:“喂,喂,说话,干嘛了你?
怎么不说话?”
“你在哪儿呢?”
她不想再沉默了,离开夜总会一个人真不知道怎么过。
“你在哪儿呢?”
于豪反问。
“家呢。”
“屁话,你怎么有家呢?
不是在泡情人吧?”
她心里一酸:“滚吧。”
电话里传来粗野的笑声,“你能闲得住?
子鹏没和你在一起?
怎么想我了?”
“你想我吗?
你不是有小华吗?”
“想,她太嫩了,没你好,我只是跟她玩玩。”
“是吗?
我再给你找个姐夫吧。”
“拉倒吧,你给我找的姐夫还少吗?
你身边又不缺。”
“那算了,好几天没你信了,给你打个电话随便问问。”
“以为你又想我了呢,那天有时间我去找你吧,好好亲热一下。”
“哈哈,不了,让小华知道了不好。”
她眯着眼斜躺到沙发上,听着于豪说着不无挑逗的话,像是在回味,又像是在臆想,长发遮住她半张面孔,一只手慢慢抚向牛仔短裤,感到下面又潮湿了。
放下手机,懒懒地躺了一会儿,接近黄昏,到超市购来一些零食,晚饭就这样打发了。
盛夏的夜晚,繁华的城市一角却显得格外寂静,也许大地在沉睡之后便忘记了所有,而有些灵魂则是在子夜时分飘荡,把本来平静的世界冲撞的骚动不宁。
她独自躺在床上,透过窗口望着月色朦胧的天空,铅华如洗,穿过点点微光的云层,眼里尽是一片黑暗。
她回想着,眼眶开始湿润。
逝去的岁月再也打捞不起欢笑的容颜,而昔日最真最纯的依恋就这样随着年轮一同老去,埋在时光的隧道里,看不见,亦触碰不到。
不曾想过,在这样的夜晚,忆起往事,竟是这般心疼。
她那被触动了的心灵最深处那份最不想人知道的脆弱,配合着眼泪扑簌扑簌的往下落着。
终究是爱过了,心碎了,人去了,情没了,而残留的点点滴滴在刹那间化成纷扬的烟灰,沿着来时的路,飘落在每一个夜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