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累累的我,继承了远房七舅姥爷的破楼。
遗嘱规定晚八点后不得拒客,不得收钱。
我以为是天降馅饼,直到第一个女鬼出现,告诉我她被丈夫所杀。
我才明白,这里不是客栈,是阴间驿站,而我,是新的守门人。
1.我叫陈默,住进这栋名为“有缘客栈”的破楼的第一晚,客厅里凭空出现了一个女人。
一个全身湿透、脸色青紫的女人。
水珠顺着她乌黑的发梢滴落,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砸出一个个深色的圆点。
她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身上那件白色的连衣裙紧紧贴着身体,勾勒出一种诡异的浮肿。
“老板?”
她的声音像是从漏水的管子里挤出来的,带着空洞的回响。
我手里的泡面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汤汤水水洒了一地。
我连滚带爬地缩到沙发角落,抓起一个发霉的抱枕挡在身前,心脏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你……你是谁?
你怎么进来的?”
我结结巴巴地问,牙齿都在打颤。
她没有回答,只是往前飘了一步。
是的,是飘。
她的脚尖根本没有沾地。
她伸出手,递给我一张被水泡得发烂的报纸。
那是一张社会新闻版面,头条标题的几个大字模糊不清,但配图却异常醒目——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的黑白遗照,哭得撕心裂肺。
照片里的女人,和眼前这个一模一样。
“老板,我被杀了。”
她幽幽地说,声音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化不开的悲凉,“我老公干的。”
巨大的恐惧像一只冰冷的手,瞬间攫住了我的心脏。
我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冲向大门,疯狂地转动门把手。
没用。
门像是被焊死了一样,纹丝不动。
我又扑向窗户,那些老旧的木窗框像是长在了墙里,无论我怎么推、怎么砸,都毫无反应。
我被困住了。
和这个叫水娟的女鬼,一起被困在了这栋楼里。
“别白费力气了。”
水娟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八点之后,这楼就自成一界。
来者皆是客,老板不能走,也不能拒客。”
我僵硬地转过身,看着她,绝望地嘶吼:“什么狗屁规矩!
我不想当什么老板!
你走!
你给我走!”
水娟的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走不了。
我有冤,有怨,阳世的路我已经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