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知,我从尸山血海里爬成顶尖雇佣兵。
是港圈最心狠手辣的“黑玫瑰。”
所有人都怕我,只有沈烬不怕。
第一次见面,他在街口抢乞丐的馒头,
被打得头破血流还抓着不放。
我扔给他一把刀,
“有野性,以后做我的狗。”
我教他用枪,送他进特训营,带他在枪林弹雨里抢地盘。
十年,他从一个没人要的孤儿院混混,
变成地下世界的黑道大佬,是我手下最锋利的刀。
直到一次谈判时,
对家的女儿林薇薇坐在沈烬腿上,对我挑衅一笑:
“烬哥在谈判上这么步步紧逼,在床上可纯情呢。”
“我第一次流了很多血,他还心疼的哭了。”
满屋手下僵着不敢动。
我挑了挑眉。
而沈烬背对着我,沉默不语。
原来,我的狗在不知不觉里,背主了。
我扣动扳机,子弹擦着林薇薇的耳垂钉进墙里,“那我祝你们,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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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烬哥在谈判上这么步步紧逼,床上却纯情的紧。”
林薇薇坐在沈烬腿上,手指在他胸口画圈,朝我挑衅一笑。
整个包厢瞬间死寂。
我猛地看向沈烬。
可我养了十年的狗,此刻垂着眼,避开了我的视线。
“宋姐,你别误会呀。”林薇薇娇柔做作的声音响起,“我也是好心,帮你试试大小,毕竟嘛——”
她上下扫我一眼,目光刻意停留在我残缺的右臂上。
“烬哥那么大,你只有一只手怎么握得住,怕是连让他尽兴都做不到吧?宋姐不用太感谢我哦。”
我指节捏得发白,体内的血冷了下去。
“够了。”沈烬终于开口,揉了揉眉心,“少说两句,谈正事。”
呵,正事?
十年前沈烬跪在我面前,眼里全是刻骨的恨,
“求您带我走,我愿意成为您最锋利的刀,林家杀我全家,我定要他们血债血偿!”
我信他,教他,把后背和信任都给了他。
可后来呢?
沈烬为了取信林家,在我和林薇薇同时被埋伏时,先救了她,而我腹部中弹,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他只来看过一次,说“大局为重”。
沈烬一次次用“复仇正事”当借口,最后竟然说父母的错不能殃及子女。
他居然说林薇薇是无辜的。
我冷笑一声,快步走去,抬手就要扇林薇薇巴掌。
沈烬立马站起,将我反剪双手按在桌上。
周围传来隐秘的嗤笑。
我这只曾经为他挡过子弹废掉的右臂,此刻在他掌下被死死按住,动弹不得。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从不碰我。
我以为是他年少时在孤儿院留下的阴影,我心疼他,从不逼迫。
如今才知道,只是他想碰的人不是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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