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默。
妈去世那年,我才14岁。
她去世的第4天,我就被房东从小阁楼里赶了出来。
和我一起被打包丢掉的,还有我妈的遗物。
她在1992年的日记本上写道:
“爱上了一个男人,如飞蛾扑火一般。”
她可以为他去死,只愿他幸福快乐。
这个男人就是我爸。
一个和我妈结婚后,就亲手为她编制牢笼的人。
一个从我出生起,就亲手把我打入地狱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用身体作为代价,把他送进监狱,让法律判了他***。
01
我爸叫陈立天,顶天立地的“立”,顶天立地的“天”,骨子里却是个肮脏不堪的小人。
我妈从小就是村里的学霸,读书很厉害,方圆十里都知道。
姥爷祖上是地主,从小就读过私塾,后来家道中落,逃难于此,遇见了姥姥。
在这里安了家,生了我妈,成了村里为数不多的文化人。
妈妈很争气,高中毕业那年,考上了大专,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
全村人把家里好东西都拿了出来,大摆了三天三夜的宴席,把隔壁村羡慕坏了。
村里还破天荒的奖励了我妈200块钱。
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姥爷从村里一个普通的宣传员,连升几级,去县里主管宣传工作,还白捡了一套房。
我姥爷都计划好了,等我妈毕业后就直接去接他的班,县里也十万个乐意。
结果就在我妈准备办手续的前一天,被医院查出血管瘤,为了保命,不得不摘掉一个眼球。
摘掉眼球的后遗症着实惊人,不仅让我妈容貌大变,就连嘴也在肌肉的拉扯下,歪斜到了一边。
很快,我妈就从人人羡慕的天之娇女,变成了人人嫌弃的丑女人。
想顶替姥爷的工作是不可能了,毕竟再小地方的宣传部,也不会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