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惊悚连载
金牌作家“孑然1983”的悬疑惊《蓝色满天星背景》作品已完主人公:秦峰沈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七年我深爱的男人沈亲手将我送进监紧接为他自己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葬七年我踏出监狱的第一就收到了他从地狱送来的“贺礼”——一部手一张黑以及一段他“遗作”现世的艺术新那幅名为《深渊》的画主角的瞳孔藏着一颗用青金石磨成的蓝色星那是独属于我们之间的秘一个只有我能看懂的签他没他只是换了个身在挑衅也在邀请我重回牌我的神成了俯瞰众生...
主角:秦峰,沈修 更新:2025-10-02 0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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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我深爱的男人沈修,亲手将我送进监狱,紧接着,
为他自己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葬礼。七年后,我踏出监狱的第一秒,
就收到了他从地狱送来的“贺礼”——一部手机,一张黑卡,
以及一段他“遗作”现世的艺术新闻。那幅名为《深渊》的画中,主角的瞳孔里,
藏着一颗用青金石磨成的蓝色星辰。那是独属于我们之间的秘密,一个只有我能看懂的签名。
他没死,他只是换了个身份,在挑衅我,也在邀请我重回牌桌。我的神明,
成了俯瞰众生的魔鬼。而我,苏默,将是那个亲手将他拖下神坛的,弑神者。
01“咔——哐!”监狱那扇厚重的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
声音沉闷得像是合上了一口巨大的棺材盖。我自由了。夏末午后的空气,
混杂着柏油路被晒化的焦糊味、汽车尾气的辛辣,还有路边廉价小吃摊飘来的油腻香气。
我张开嘴,像一条濒死的鱼,贪婪地呼吸着这阔别了七年的、属于人间的污浊空气,
呛得眼泪直流,胸口剧痛。七年,两千五百五十五个日夜。我每天都在背诵刑法,
研究中外美术史,锻炼身体,为的就是这一天。门口不远处,
一辆丝毫不起眼的黑色辉腾静静地停着,像一头蛰伏在阴影里的野兽。车窗悄无声息地滑下,
露出一张过分精致的脸。一个穿着手工定制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
对我露出了一个无可挑剔的、程式化的微笑。“苏小姐,沈先生派我来接您。”他叫阿诚,
我记得他,七年前,他就是沈修身边最得力的那条狗。我的心脏,
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瞬间停止了跳动。喉咙干得发不出声音,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哪个沈先生?”“沈修先生。
”阿诚的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仿佛沈修这个名字,
不是七年前就已经被刻在了冰冷的大理石墓碑上。我死死地盯着他,
试图从他那张完美的假笑面具下,看出一丝破绽。可他没有。
他从副驾驶上拿过一个质感极佳的黑色丝绒盒子,下了车,恭敬地递到我面前。“沈先生说,
欢迎回家。”我的手指在抖。打开盒子,里面整齐地摆放着三样东西。
一部最新款的旗舰手机。一张边缘烫金、没有任何银行标识的黑色卡片。
还有一张手写的纸条,压在最下面。是那手我熟悉到刻进骨血里的瘦金体,笔锋锐利,
力透纸背。“欢迎回家,我最完美的作品。游戏,现在开始。”就在我拿起纸条的瞬间,
那部新手机的屏幕自动亮起。没有开机动画,直接播放了一段视频。
那是一则高端艺术品访谈,背景是金碧辉煌的展厅。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他的脸英俊得有些不真实,像是经过了精密的计算和雕琢。
他的身份标签是:国际著名艺术品投资人,已故天才画家沈修生前挚友。
“……这幅《深渊》,是阿修生前最后的绝唱,他将自己对生命、对黑暗的全部理解,
都倾注在了里面……”男人的声音温润磁性,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可我的视线,
却像两把尖刀,穿透了手机屏幕,穿透了那层厚重的油彩,
死死地钉在了画中人那双漆黑的瞳孔深处。那里,有一点比尘埃更细小的蓝色。
像一颗坠入无尽黑洞的星辰。那是沈修的签名。他用一颗磨成粉末的青金石,混入颜料,
点在他的每一幅得意之作上,一个只有我才知道的秘密。他没死。这个认知像一道惊雷,
在我脑海里炸开。他不仅没死,他还算准了我出狱的时间,算准了我会看到这条新闻,
用这种极其傲慢、极其残忍的方式,宣告他的回归。
他把我这个他亲手塑造又亲手毁灭的“作品”,重新拖回了他的棋局。
阿诚的微笑依旧得体:“苏小姐,请上车吧,沈先生已经为您安排好了一切。
”我猛地合上盒子,将它塞回阿诚怀里。“滚。”我只说了一个字。
我没有上那辆通往金丝雀笼的豪车。我转身,挤上了一辆最破旧、车厢里满是汗味的公交车。
车子晃晃悠悠,载着我穿过繁华的市区,驶向荒芜的郊外。那片废墟,曾经是沈修的画室,
也是我们的家。七年前那场大火,把它烧得只剩下一片焦黑的残骸,
像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巨兽骨架。我在瓦砾堆里疯狂地刨着,
锋利的碎石和玻璃划破了我的手指,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直到指甲缝里塞满了混着血的黑泥,我才从深处挖出一个被烧得严重变形的小铁盒。
颤抖着打开它。里面,是我当年偷偷画的一张沈修的素-描。那是我唯一一次,
也是最后一次画他。画上的男人,眉眼温柔,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正低头看着画外的我。
画的背面,是我用娟秀的字迹写下的三个字:“我的神”。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在狱中用半包方便面换来的打火机,“咔哒”一声,点燃了那张画。
橘红色的火苗,从他那双含笑的眼睛开始烧起,
一点点吞噬掉那张我曾爱到骨子里、也恨到骨子里的脸。风一吹,灰烬四散,了无痕迹。
从今天起,那个爱着沈修的苏默,死了。活下来的,只有一把名为复仇的,刀。
我拿出那部崭新的手机,开机,从SIM卡里调出一个刻在脑子里七年,
却从未拨出过的号码。电话响了三声,那边接了。一个沙哑、警惕的声音响起:“谁?
”“我,苏默。”对面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只有粗重的呼吸声传来。我声音平静,
听不出一丝波澜。“我出来了。金老板,想跟你做笔生意。”02电话那头的人叫金万年,
道上的人都叫他老金,是这座城市灰色地带里,最大的古玩“缝合师”。说白了,
就是做旧、仿制、销赃一条龙的总瓢把子。我按照他给的地址,七拐八绕,
钻进了一条连外卖小哥都得骂娘的后巷。巷子尽头,“聚宝斋”三个字的牌匾歪歪斜斜,
其中一个角还破了,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棉絮。牌匾底下,坐着个摇着蒲扇的胖子,正是老金。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黄的白背心,大裤衩,趿拉着一双人字拖,
和传闻中那个呼风唤雨的大佬形象,判若两人。他眯缝着一双小眼睛,
把我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遍,那眼神,像是在屠宰场里评估一头待宰的牲口,
能出几斤几两肉。“啧啧,苏丫头,七年不见,这身刺儿,可比以前更扎手了。
”他慢悠悠地开口,声音像是被砂纸磨过。“金老板,我不是来跟你叙旧的。
”我直接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开门见山,“我要一个新身份,能挤进上流圈子的那种。
还要钱,一笔启动资金。”老金笑了,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齿露了出来,
他拿起桌上的紫砂壶,给自己倒了杯茶。“口气不小。凭什么?就凭你苏默这个名字,
还是凭你蹲过七年大牢的履历?”“凭我这双手。”我将双手平放在桌面上,推到他面前。
我的手很瘦,指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但虎口和指腹上,
却布满了薄薄的、只有常年跟画笔、刻刀打交道的人才会有的茧子。
“也凭沈修教我的那些本事,我一分都没忘,甚至,比以前更好。”听到“沈修”两个字,
老金端着茶杯的手,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许,眼神也变得锐利起来。
“手艺是好手艺,可人心隔着肚皮。丫头,沈修能把你送进去,
谁知道你是不是他从笼子里放出来,钓我这条老鱼的饵?”他不信任我。或者说,
他谁都不信任。他不给我任何证明自己的机会,而是抬起胖乎乎的手指,指了指墙上。那里,
挂着一幅装裱得富丽堂皇、占据了整面墙最显眼位置的山水画。画上题跋:唐寅,
《松溪访隐图》。“看见没?唐伯虎的真迹,我的镇店之宝。”老金的语气里,
充满了炫耀和自得。我站起身,走到那幅画前。然后,我笑了。笑得毫不掩饰。“金老板,
别逗了。”我转过身,看着他,“你这幅画,要是唐伯虎的真迹,那我就是秦始皇了。
”老金的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你懂个屁!”“我是不懂,但我认识这手艺。
”我指着画上的一个细节,“这画,是苏州‘过云楼’第四代传人顾家的仿古手笔,
仿的是不错,形神兼备,可惜啊,用的墨,是清朝中期的‘御制贡品松烟墨’。
唐伯虎一个明朝人,用上了我大清的贡墨,他是穿越了,还是托梦了?”老金脸上的笑容,
瞬间僵住了。整张胖脸的肌肉都在抽搐。因为这是他这个圈子里最大的秘密,
是他花了大价钱,从一个落魄的所谓“顾家后人”手里收来的,一直当成真迹供着,
整个圈子都无人知晓其真伪。我没有停,继续往他的心口上插刀子。
“沈修教我看的第一幅画,就是这幅《松溪访隐图》的真迹。他说,
这玩意儿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专门用来钓你这种自以为眼力过人,
其实就是个半吊子的冤大头,一钓一个准。”“哐当”一声脆响。
他手里的那把据说价值六位数的名家紫砂壶,直直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老金看着我,
眼神里不再是轻蔑和试探,而是彻头彻尾的恐惧和难以置信。他知道,我拥有的,
不仅仅是沈修教的手艺。更是沈修带给我的,这个圈子最顶层的“视野”和“知识”。
在他这种半路出家的土耗子眼里,我不再是一个刚出狱、一无所有的女囚。
而是一个掌握着他全部身家性命,甚至可以随时把他掀个底朝天的,魔鬼。
“苏……苏小姐……”他的声音都在发抖,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您……您有什么吩咐?”“我的身份和钱呢?”我冷冷地问。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柜台后面翻出一个牛皮信封和一把车钥匙,双手奉上。“卡里一百万,
密码六个八,是给您赔罪的。这辆车没上过牌,绝对干净,您随便用。您……您还需要什么?
”我接过东西,转身就走,走到门口时,我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还需要找一个人。”“谁?”“一个喜欢在自己的作品里,藏一颗蓝色星星的鬼。
”我话音刚落,店铺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破木门,被人“砰”的一声,从外面一脚踹开。
木屑四溅。“警察!都不许动!”一声暴喝,几个穿着警服的身影冲了进来。为首的那个人,
身姿挺拔如松,眼神锐利得像出鞘的刀。秦峰。七年前,亲手给我戴上手铐的那个男人。
03我的后背被狠狠地撞在墙上,冰冷的墙体激得我一个哆嗦。秦峰的手像一把铁钳,
死死地压着我的肩膀。七年了,他手上的力道,还是这么霸道,这么不招人喜欢。“秦警官,
好久不见,火气还是这么大。”我偏过头,扯出一个没什么温度的笑容。“少废话!
”他压低了声音,滚烫的气息喷在我的耳廓上,带着一股浓烈的烟草味,
“刚出来就重操旧业,监狱里的饭没吃够是吗?!”“我只是来我……干爹的店里看看。
”我面不改色地胡扯,“顺便,指点了他一下收藏品鉴方面的小知识,这不犯法吧,秦警官?
”“干爹?”秦峰冷笑一声,显然一个字都不信。他的目光快速扫过屋内,
最终落在那幅“唐伯虎”上,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我知道,以他的专业,
他能感觉到这画有问题,但他看不出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这就是他和沈修之间的差距。
也是我和他之间的。“跟我回局里一趟。”他没有松手,反而加重了力道。“凭什么?
”我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像是一头困兽,
“凭你七年前抓错了一个无辜的人,现在心里有鬼,想找补回来?”秦峰的身体,
瞬间僵住了。我能感觉到,他压在我肩膀上的手,猛地收紧,骨头都开始发疼。我没有退缩,
反而凑近他,声音压得更低,低到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还是说,你不想知道,七年前,
你那个叫陈宇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意外’死在那场火灾里的?”陈宇。
这个名字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了秦峰的神经上。我看到他的身体,猛地一震。
他放在身侧的另一只手,攥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起,像盘虬的树根。陈宇,
是秦峰刚入行时带的徒弟,也是他最器重、最亲密的兄弟。七年前,
陈宇已经查到了沈修伪造艺术品犯罪集团的关键证据,约了秦峰在一个废弃仓库见面交接。
但那天,秦峰因为一个临时追加的抓捕任务,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就这半个小时。
天人永隔。陈宇葬身火海,所有证据也随之化为灰烬。所有人都说那是一场意外,
只有秦峰不信。这七年来,追查沈修的案子,不仅仅是为了所谓的正义,
更是秦峰对自己“失职”的一种疯狂赎罪。这件事,是当年沈修亲口告诉我的。在我被捕后,
他来探视我,用一种炫耀战利品的语气,轻描淡写地描述了那场大火。他说:“你看,
警察也不过如此,一个冲动的年轻人,和一个愚蠢的迟到者。”现在,沈修当年种下的因,
成了我递给秦峰的,最锋利、最无法拒绝的,投名状。最终,他那把铁钳一样的手,
缓缓松开了。他看着我的眼神极其复杂,有愤怒,有怀疑,
但更多的是一种被我说中心事的挣扎。“去车里等我。”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然后转身,
开始用公事公办的语气盘问已经吓傻了的老金。我坐进他那辆破旧的桑塔纳里,
车里一股呛人的烟味和劣质空气清新剂混合的味道。我等了足足半个小时。
他才拉开车门坐了进来,随手扔给我一瓶矿泉水,然后一言不发地发动了车子。
车子在夜色中穿行,我们之间,沉默得可怕。“沈修没死。”最终,还是我先开了口。
“我知道。”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含着一口沙子,“七年前,我就怀疑过。
但所有证据都指向你,那具被烧焦的尸体,连DNA都跟他完全吻合。”“DNA也能伪造。
”我说,“对他那种人来说,不难。”车子一路开到了江边,停在一个无人的角落。
江风从摇下的车窗灌进来,吹乱了我的头发。“你想要什么?”他终于转过头,看着我,
眼睛在黑暗中亮得惊人。“我要他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在真正的监狱里,烂一辈子。
”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淬了冰。“我帮你。”他看着我,
眼神里有一种同归于尽般的决绝,“条件是,你要告诉我,关于陈宇的死,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的不多。”我说的是实话,“但我知道,能帮你找到真相,
能让沈修亲口承认一切的人,只有我。”我们的“复仇者联盟”,就在这辆破旧的桑塔纳里,
伴着江风的呼啸,草率地达成了。他告诉我,那幅叫《深渊》的画,
下周会在城中最高档的天誉阁,举办一场慈善晚宴进行预展。安保级别,是顶级的。
“我有办法进去。”我说。秦峰皱起了眉:“怎么进?”我转头看着窗外,
城市的霓虹灯在我的瞳孔里,拉出长长的光轨。“用女人的方式。
”04天誉阁的安保主管叫王磊,四十岁,油腻,微胖,最大的爱好,是赌。
我没兴趣陪他玩牌,那太慢了,也太低级。我选择了一种更直接,也更有效的方式。
我在他下班的必经之路上,直接用老金给我的那辆没有牌照的车,别停了他的宝马。
在他惊魂未定,准备破口大骂的时候,我敲开了他的车窗。然后,甩给了他一沓照片。
照片上,是他和一个看起来刚上大学的年轻女孩在酒店门口拥吻的亲密照。
还有他挪用公司安保款项,去澳门赌钱的银行转账记录。铁证如山。王磊的脸,
在一瞬间变得比A4纸还白。“你……你到底是谁?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都在抖。
“一个能让你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也能让你东山再起的人。”我从手包里,
慢条斯理地拿出一张五十万的现金支票,轻轻放在他的车前盖上,用一个精致的镇纸压住。
“这些钱,你拿着,把窟窿补上。我只要一张晚宴当晚,内场工作人员的通行证。
”他死死地盯着那张支票,喉结上下滚动,眼神里全是贪婪、挣扎和恐惧。
“为什么……为什么找我?”“因为你够贪,也够蠢。”我直白地戳穿了他,“而且,
你的漏洞,最好堵。”他被我这句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最后,
理智和欲望,还是战胜了恐惧。他颤抖着手,拿走了那张支票。晚宴当晚,
我换上了一身服务生的制服,黑白分明,干净利落。我将长发盘起,戴上口罩,
只露出一双眼睛。我端着托盘,像一滴水汇入大海,
悄无声息地混在那些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人群里。那幅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深渊》,
就挂在大厅最中央,最显眼的位置,被数道红外线和无数双眼睛牢牢守护着。
隔着攒动的人头,我看到了秦峰。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阿玛尼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装作一个普通的宾客。但他那双锐利的眼睛,却像雷达一样,
一刻不停地扫视着全场。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短暂地交汇了一秒,他朝我微微颔首,
幅度小到几乎无法察觉。就在这时,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走到了那幅画前。他背对着我,
身形颀长,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矜贵。这个背影,有些熟悉。他抬起手,
似乎想去触摸那幅画的画框,但又在距离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我看到他白色衬衫袖口处,
露出了一枚袖扣。银质的,星星的形状。是沈修亲手设计的,全世界,独一无二。我的呼吸,
在那一刻,彻底停滞了。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血液瞬间冻结。
他仿佛感觉到了我的注视,缓缓地,转过了身。那张脸,既熟悉,又陌生。
正是电视上那个自称“沈修挚友”的男人。他看到了我,看到我服务生的打扮,
看到我眼中的震惊和滔天恨意。他先是微微一愣,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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