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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说《悔意终坠》是大神“鲁哈城的司空庆”的代表林薇小雅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十年打拼我终于功成名却收到妻子一纸离婚协她不要财产不要只要女儿抚养权和自我冷笑同以为她会后悔莫三个月后公司危机我焦头烂回家只见空荡房间积满灰偶然在女儿日记里看到:“妈妈哭了好但说离开爸爸才能真的活”最后一页画着三个小两个在一个在钞票堆里孤独哭第一章十窗外的城市华灯初玻璃幕墙将我的影子模糊地投在昂贵的红木办公桌与桌角那堆积如山的文件和一...
主角:林薇,小雅 更新:2025-09-23 1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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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打拼我终于功成名就,却收到妻子一纸离婚协议。她不要财产不要房,
只要女儿抚养权和自由。我冷笑同意,以为她会后悔莫及。三个月后公司危机我焦头烂额,
回家只见空荡房间积满灰尘。偶然在女儿日记里看到:“妈妈哭了好久,
但说离开爸爸才能真的活着。”最后一页画着三个小人,两个在笑,
一个在钞票堆里孤独哭泣。第一章十年。窗外的城市华灯初上,
玻璃幕墙将我的影子模糊地投在昂贵的红木办公桌上,
与桌角那堆积如山的文件和一尊小型金属奖杯重叠。
空气里弥漫着成功人士专属的味道——皮革、咖啡、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雪茄余韵。
我用指尖敲了敲一份刚签完的并购案,纸张发出清脆的响声。又一个里程碑。手机屏幕亮起,
不是公事,是林薇的消息。简短,甚至没有称呼。“协议放在书房桌子上了。签好字通知我,
律师会来取。”我几乎是嗤笑出声。离婚协议。她提过几次,我总当是女人家的情绪,
哄哄就好,或者一张新额度的副卡就能平息。这次看来是动了真格。也好。回家路上,
方向盘在掌心温润贴合,引擎低声轰鸣。这辆车,
这栋即将抵达的、位于城市最好地段的大平层,还有银行账户里不断增长的数字,
都是我十年搏杀换来的勋章。她不要?她终究会要的。生活会教她看清现实。钥匙插进锁孔,
转动。玄关感应灯应声而亮,光线有些冷清。她坐在客厅沙发上,背脊挺直,
像一株不肯弯曲的芦苇。旁边放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不用看了,我什么都不要。
”她的声音平静得可怕,没有一丝涟漪,“存款,房子,车,都留给你。
我只要小雅的抚养权。”小雅,我们的女儿,八岁。此刻大概已经在她的房间里睡着了。
我扯开领带,在她对面的沙发坐下,身体陷进昂贵的进口软皮里。“林薇,适可而止。
你清楚离开我,离开现在的生活,意味着什么?”她抬眼看了我一下,那眼神很空,
好像看的不是我,而是我身后某个遥远的地方。“意味着自由。
”我胸腔里那点残余的耐心被这两个字烧穿了。自由?
真是被保护得太好的女人才会痴人说梦。我倾身拿起茶几上那份薄薄的文件,纸张轻飘飘的,
几乎没什么分量。翻到最后一页,律师见证栏旁边,她已经签好了名。字迹清秀,
却透着决绝。“行。”我抽出万宝龙钢笔,笔尖划过纸张,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的名字签得龙飞凤舞,带着十足的掌控力。“希望你别后悔。”她站起身,
没有再看我一眼,拉起行李箱。“小雅明天放学,我会去接她。”门轻轻合上,
“咔哒”一声轻响,像某个齿轮终于彻底崩断。房子里骤然安静得让人耳鸣。我烦躁地起身,
去酒柜倒了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也压不下那莫名窜起的心浮气躁。后悔?她一定会后悔。
用不了多久。也许一个月,也许三个月,当她挤在出租屋里为下个月的房租发愁时,
就会明白今天这个决定有多愚蠢。那之后,我更加埋头于工作,
用更多的会议、应酬、并购案填满所有时间。家里的佣人被我辞退了,林薇走了,
似乎不再需要有人维持这个“家”的体面。空旷的房子正好,清静。直到三个月后。
先是两个重要项目接连被对手截胡,核心团队被人高价挖角,然后是铺天盖地的负面舆论,
股价连着一周断崖式下跌。我像个救火队员,四处扑救,焦头烂额,
却眼睁睁看着火势越来越大。那天下午又是一场艰难的银行会谈,对方态度暧昧,滴水不漏。
挫败和疲惫像湿冷的毯子裹住我。司机问我去哪,我鬼使神差地说:“回家。”推开门,
一股沉闷的、混杂着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阳光透过落地窗,照亮空气里浮动的亿万颗微尘。
地板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灰,踩上去留下清晰的脚印。所有家具都蒙在灰蒙蒙的寂静里。
一切都还在原来的位置,昂贵,冰冷,没有一丝人气。我的冷笑,我签协议时的笃定,
在过去三个月里被现实一点点磨碎,在此刻,在这个寂静无声、落满灰尘的“家”里,
轰然崩塌。她们真的走了。不是赌气,不是欲擒故纵。林薇带着女儿,
彻底离开了用我的成功构筑的金色牢笼。我踉跄着走进小雅的房间。
公主床、书架、玩具熊……都还在。只是衣柜空了一半,
书桌上她最爱的几个卡通手办不见了。房间干净些,显然林薇离开前仔细打扫过。床头柜上,
放着一本硬壳的日记本,封面上印着迪士尼的公主。我走过去,手指颤抖地翻开。
前面是稚嫩的笔迹,记录着学校的小事,画着歪歪扭扭的小花和小太阳。翻到中间,
笔迹似乎变得有些犹豫。“爸爸妈妈又吵架了。我躲在门后面,听见妈妈在哭。
爸爸好久没回家吃饭了。”“今天幼儿园放学,又是阿姨来接我。我想让爸爸来,
妈妈说爸爸很忙,在赚大钱给我们买大房子。可是我不想要大房子。”再往后翻,
时间接近三个月前。“妈妈问我,如果以后只有我和她一起生活,我会不会害怕。我说不怕,
和妈妈在一起就不怕。妈妈抱着我哭了,可是又笑了。”下一页,字迹被一滴水渍模糊过。
“妈妈哭了好久好久。但是她说,没关系,离开爸爸,我们才能真的活着。我不太懂,
但是妈妈说的,一定是对的。”活着?这两个字像烧红的针,刺进我的眼睛。
我猛地翻到最后一页。那是一幅画。用彩色铅笔画了三个小人。左边是扎着辫子的小女孩,
咧着嘴笑,手里牵着旁边穿着裙子的女人,女人也是笑着的,眼睛弯弯的。
她们站在一座开满小花、有着彩虹的小房子前面。右边很远的地方,
画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周围是用黄色蜡笔胡乱涂出的、代表一大堆金币钞票的杂乱线条。
那个男人没有笑,脸上挂着两颗巨大的、蓝色的眼泪。他孤零零地站在钞票堆里,
和另外两个笑着的小人之间,隔着一片巨大的、空无一物的空白。彩色铅笔的线条简单,
稚嫩,却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精准地剖开我十年筑就的所有铜墙铁壁。
钞票堆里孤独哭泣的小人。我站着,手指死死捏着那单薄的纸页,捏得指节发白。
窗外是我打拼十年换来的城市天际线,室内是死寂的、蒙尘的华丽囚笼。
威士忌、雪茄、皮革、咖啡的所谓成功味道里,原来早就蛀空了只剩下一种味道。灰尘。
无边无际,令人窒息的灰尘。日记本从我失去力气的手中滑落,“啪”地一声轻响,
掉在积了灰的地板上。第二章日记本落地的轻响,在死寂的房间里如同惊雷。我僵在原地,
目光无法从地板上那本摊开的日记上移开。彩笔画的那三个小人,
尤其是那个在钞票堆里流泪的,像烙铁一样烫在我的视网膜上。
“才能真的活着……”林薇的话,透过女儿稚嫩的笔迹,化作最尖锐的嘲讽,
刺穿了我所有的傲慢和理所当然。我以为我给了她们一切,物质,优渥,旁人羡慕的目光。
可在那座金色的囚笼里,我早已抽干了名为“生活”的空气。她们不是在赌气,
她们是在逃离。逃离我这个用钞票砌墙、却吝啬给予一丝温情的狱卒。
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窒息感混着灰尘的味道涌入肺叶。我猛地弯腰,
剧烈地干呕起来,什么也吐不出,只有胃部痉挛的酸楚和喉咙口的灼痛。公司危机?
股价暴跌?团队被挖?几个小时前还让我焦头烂额的巨大困境,此刻在那本摊开的日记面前,
忽然变得轻飘、可笑起来。我输掉的,难道仅仅是商场上的几场战役吗?
我踉跄着冲出自己的“家”,这个布满灰尘的华丽坟墓。引擎咆哮着,
车子漫无目的地驶入灯红酒绿的城市夜色。霓虹闪烁,勾勒出冰冷的繁华轮廓。
这曾是我奋战十年想要征服,并且自以为已经征服了的疆域。此刻看去,却陌生得像异星球。
我去了给她副卡的那家银行,查询流水。过去三个月,除了最初一周有一笔小额取现,
再无任何消费记录。那笔钱,甚至不够她以前买一个包。我联系了我们认为共同的朋友,
电话那头的语气要么支吾搪塞,要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林薇?哦…好久没联系了。
她没跟我说去哪了。”她切断了与过去所有的联系,包括因我而存在的社交圈。
走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未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一样。最后一丝侥幸破灭。她不是欲擒故纵,
她是真的不要了。不要我,也不要我带来的一切。手机在掌心震动,
屏幕上跳跃着“张总”两个字,那位银行的关键人物。下午的会谈,
我几乎耗尽了全部谈判技巧才勉强维持住局面。此刻铃声刺耳,像催命符。我盯着屏幕,
直到铃声戛然而止。世界突然安静了。然后,另一种轰鸣在耳边响起——是女儿日记里,
妈妈压抑的哭声,是彩色铅笔划过纸张的沙沙声,是门轻轻合上时那声决绝的“咔哒”。
我调转车头,没有回那个积满灰尘的房子,而是驶向了公司。总裁办公室的灯亮了一夜。
天快亮时,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城市苏醒。眼底布满血丝,
但混乱的焦躁已被一种冰冷的清明取代。我按下内部电话:“李秘书,通知下去,上午十点,
紧急董事会。”十点整,会议室坐满了人。气氛凝重,
所有人都等着我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是继续注入资金顽抗,还是断臂求生。
我站起身,目光扫过每一张或焦虑、或审视、或期待的脸。“我决定,”我的声音沙哑,
却异常平静,“接受宏远的收购要约。”会议室里瞬间炸开锅。惊呼,质疑,反对声四起。
宏远的出价远低于公司峰值时的估值,甚至是趁火打劫。“陈总!这太草率了!
我们还可以……”我抬起手,压下了所有声音。“这是我的决定。”我重复道,
没有任何解释的意图,“后续事宜,由王副总牵头负责与宏远对接。散会。
”不顾身后的一片哗然,我径直走出会议室。割肉离场。十年心血,拱手让人。
在所有人看来,这无疑是疯了,是彻底的失败。手机再次响起,是最大的那个对头打来的,
语气带着胜利者的嘲弄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陈默,这就认输了?不像你的风格啊。
”我看着窗外。窗外阳光刺眼。“你赢了。”我说,然后挂断了电话。输赢?我输掉的,
早在你们出手之前,就已经腐朽了。而我现在要去找回的,或许从来就不该被放在赌桌上。
我走出公司大楼,阳光洒在身上,有些烫。
口袋里揣着那张被我从日记本上小心翼翼撕下来的画。三个小人,一片空白。第一个目的地,
是那条她最爱逛、却因为我总嫌人多嘈杂而很少陪她去的老街。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但我知道,从今天起,我不再是那个站在钞票堆里的孤独哭泣的小人了。寻找开始了。
而第一步,是学会怎样真正地“活着”。第三章阳光炙烤着老街的石板路,
空气里混杂着油炸糕点的甜腻、栀子花的浓香,还有人群汗液蒸腾出的生活气息。
我穿着价格不菲的手工皮鞋,踩在黏腻的地面上,每一步都像踏在另一个陌生的星球。
我以前最厌恶这种地方。嘈杂,混乱,效率低下。林薇曾小心翼翼地问过几次,
能不能周末一起来逛逛,我总用各种理由推脱:忙,累,人多空气不好。后来她就不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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